2015年05月29日讯 昨天下午,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该区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关于加快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的具体举措。
目前,罗湖区共有三十一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加快辖区城市化进程、改善民生福祉、基层维稳促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及短板。
《意见》的实施立足当前、放眼长远,全面深化罗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运营,推进集体经济转型升级。
罗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将以转型发展、规范监管、职能分离、扶持减负、股权改革为突破口,推动和引导社区股份公司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实现社区集体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这项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长远目标,力求实现股权人格化、多元化改革突破;推进社区股份城市更新,促进物业经济从低端向高端转型升级;扩大投资领域,因地制宜地发展集聚化、特色化现代产业经济,提高社区经济与罗湖区内产业高端产业链及价值链关联度,培植互联网+”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社区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新跨越,培育一批运作规范、市场竞争力强、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社区股份公司。
据罗湖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罗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有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全力推进城中村城市更新;
二是鼓励股份公司物业升级改造、产业转型;
三是规范股份公司治理及完善规章制度;
四是加强股份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用好专家咨询团队;
五是理顺股份公司社会建设职能,支持向股份公司购买公共服务;
六是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