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监局对电销业务进行新一轮规范
近日,新疆保监局对规范辖内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提出进一步要求。
一是在明确保险公司必须将电话营销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和管控流程、统一规范的电话营销用语、合作开展电话营销业务的合作机构名单等材料向监管部门备案。
二是要求各公司必须确保电话营销业务由专门的电话销售部门和人员负责,严禁其他非专门电话销售部门和人员从事电话营销业务。
三是各公司应加强对电话营销号码的管理,确保公司在新疆电话营销号码为专用的统一电话号码,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实现与总公司电话营销号码相统一。
四是要求各公司在尊重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严格管理电话呼出时间,在避免对客户造成滋扰的同时,要结合新疆实际,做好电话营销用语的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工作,并加大对少数民族电话营销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
五是要求各公司建立电话营销及电话约访行为的投诉纠纷处理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有效处置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过程中的客户投诉和各类突发事件。
六是要求各公司建立风险排查机制,定期对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暴露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向新疆保监局报告。
此外,新疆保监局还要求各公司立即对已经开展的电话营销业务和电话约访行为进行自查清理,对于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电话营销业务和电话约访行为,立即暂停并进行整改。 中国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