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隐私监管机构要求,对未经允许的电话营销行为实施更严格的管制,据悉,高达九成香港人受营销电话滋扰。
引用3月的一份调查,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称,在534名受访者中,有91%接到过“人对人直销电话”,这一数据高于2008年的84%。
根据现行的香港法律法规,市民可在登记电话号码后,拒收短信等非应邀商业讯息,但人对人直销电话不同于预录语音,目前尚不包含在内。截至2008年,已有260万香港人注册登记了电话号码。公署建议将人对人直销电话纳入其中,如果最终成立,人工拨打登记名单中的电话推销也会被处以10万港元(约合7.9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海外许多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的拒收讯息登记册,都包括人对人直销电话。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表示,2008年对电话直销进行调查时,问题还没有严重到需要进行法律约束的地步。
他说:“现在的情况正急剧恶化。港府需要重新考虑我们的提议了(指把人对人直销电话纳入拒收讯息登记册)。”
约23%的受访者每星期会收到6个或以上的直销电话,这一数据比2008年调查时上升了8%。几乎所有受访者认为此类电话构成滋扰。
今年,有16%的受访者称,在接到直销电话后购买了其推销的产品,然而获益受访者的比例仅为6%,低于2008年的13%。
蒋任宏说:“人对人直销电话只给少数消费者带来了好处,却在此过程中给大多数人造成了不便或滋扰。”他补充道,消费者对使用个人信息进行电话直销的企业的投诉正在增多,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公署共接获306宗涉及人对人电话直销活动中使用个人资料的投诉—比上一年度增加了3倍。
香港在去年4月已严格禁止在直接促销中使用个人资料,触犯条例可被判定刑事犯罪。但目前公署仅向警署送交了18宗投诉进行刑事侦察,而且至今无一例成功定罪。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回应报告称,政府对此持开放态度,但同时也要考虑直销行业和经济的利益。
他同时表示,要考虑到有两万人正在从事电话营销业务,而且在接到营销电话的人中有16%购买了相应产品。
香港消费者监管机构称,它也收到了很多对于电话营销的投诉。
消费者委员会主席黄玉山说:“很多公司想降低成本,所以将电话营销业务外包给了第三方机构,但它们对第三方如何操作缺乏监管。”
他还透露,消费者对酒店餐饮业电话营销的投诉最多,然后依次是电信、金融保险、美容和体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