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牵头成立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工作委员会召开了全体会议。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并颁布了新修订的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人社部相关负责人4日就此次《大典》修订中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我国曾于1999年颁布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我国的社会职业构成和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是一些传统职业开始衰落甚至消失,如“餐具清洗保管员”“唱片工”“拷贝字幕员”等。二是一些新的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发展,如“信息通信信息化系统管理员”“基金发行员”“光伏组件制造工”等。三是还有一些职业为适应形势开始调整和转化,如“光盘复制工”“市话测量员”“话务员”等职业由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原因,相应调整和转化为“音像制品复制工”“信息通信网络测量员”“呼叫中心服务员”。这位负责人指出,职业分类对于适应和反映经济结构特别是产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社会结构特别是人口、就业结构变化,适应和反映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配置需求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