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备案信息真实性当面核验工作正式启动前接入的网站,各接入服务单位要在2010年2月底前制定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详细计划,报许可证发证机关和单位注册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并在2010年9月底前完成全部网站的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 |
对于备案信息资料不真实的网站,管局可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令其限期改正、处罚、以及注销备案号
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超出备案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 |
自第三期备案系统即将上线与工信部备案新规(试行)出台后,受到了广大站长的关注与议论,同时也受到了许多两会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并有政协委员提出了相关的扶持提案,目前关于备案新规的全面执行还在研究中。同时,站长之家也在收集关于备案工作中因为先解析还是先备案的问题到遭到备案拒绝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