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与阿里的“双11”商标之争如今再起波澜。
8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了解到,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京东”)因不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评委”)作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系列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尚无明确的结果。商标仅是双方相互较量的一个缩影,品牌招商、仓储物流、售后服务以及金融支付等众多维度均有双方博弈的身影。
根据知产北京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显示,京东因商评委作出的5个"双十一"系列商标在电商及其他服务项目被无效宣告的裁定结果不服,将商评委诉至法院,法院依法通知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对于此事,京东方面称不予置评,阿里方面表示目前还没有回应。
据了解,此次北京知产法院受理的“双十一”商标共有五件,涉案商标分别为京东公司申请注册的“双11.双11及图”、“京东双十一”、“ 双11.双11上京东及图”等。当时,商评委宣告无效的5个"双十一"系列商标为第15566477号35类、第15566498号38类、第15566750号38类、第13543909号35类、第15566606号41类。
此前, 阿里于2017年7月26日对诉争系列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商评委经过审理认为,诉争系列商标与阿里的“双十一”、“双十一狂欢节”、“双11”等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据此裁定诉争系列商标或予以无效宣告、或在部分服务上予以无效宣告。随后京东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京东与阿里的“双11”商标之争最早起于2014年。
“双11”已经成为电商行业促销的重要节点,商标博弈的胜负影响着阿里与京东在该节日中的权重。在商标保护方面,阿里和京东不谋而合,均严防死守地进行着商标注册。除在全类别注册外,还对重要类别加以特殊保护,对防御商标、拓展商标进行了注册,双方均尝试尽可能无死角地对自己商品进行保护。举例来讲,京东不仅对品牌名“京东”进行了全类别注册保护,还在第9类、第38类、第39类等与网站、电子商务相关的重要类别中注册了多枚“京东”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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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