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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商品化应用,近日,工信部等三部委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1月11日,为营造更好的测试示范环境,共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生态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11日。
根据文件,本次修订在道路测试基础上增加了对示范应用的要求,并明确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测试区(场)的定义,适用范围进一步由限定道路扩展到限定区域,并明确了高速公路可作为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道路。同时,将地级市纳入可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省、市范畴。
关于示范应用的安全性,《规范》要求,申请用于示范应用的车辆应在相应道路上进行过不少于240小时或1000公里的道路测试等。
工信部主管部门人士认为,通过面向公众的示范应用不仅可以充分验证车辆的人机交互能力,还可提升公众对于自动驾驶技术的认知度和信赖感,为即将到来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奠定基础。
同时,工信部还将加快5G+车联网发展,带动更大范围的商业化应用,加速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