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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出台实施意见推动电商物流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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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逐步实现我省快递物流规划布局科学化、基础设施公共化、信息系统共享化、车辆通行便捷化、人才培养多样化、产业发展融合化的发展目标,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将经营许可申请和变更的审批平均时限分别缩短至20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提高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实现消费者自主选择快递服务供应商及快递服务种类。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消费者自主选择并支付相关费用。促进快递企业发展面向消费者的增值服务。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并逐步将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系统,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科学引导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级政府将传统信报箱智能化改造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推动邮政普遍服务与快递服务一体化、智能化。开放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开展联收联投。重点在农村地区推广交邮合作、快邮合作,整合资源,降低成本。鼓励快递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店内寄件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建设快件箱并提供多个快递品牌企业使用,推动快递企业创新收派模式。

    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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