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柳平表达了三点看法:
第一,华为的知识产权不是很激进的政策,更多保护公司产品安全,我们不会把知识产权武器化,我们也不主张高额的许可费,主张合理的许可费。
第二,实际上专利许可对通信行业工业标准是一个普遍和正常的事情,所有公司都在做许可和交叉许可的事情。包括中国的企业、欧洲的企业和美国企业,都是在从事这项活动,不是今天才开始的。
第三点,华为是3G、4G、5G核心专利主要持有人之一,我们既是许可方也是被许可方,通过许可获得收益是我们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通过专利许可把专利提供给第三方。
跟Verzion的专利收费是正常业务许可活动中一个具体的谈判,不意味着华为从现在改变什么东西,因为这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我们都会跟这些业内许可相关方进行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