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制网络到拆分谷歌 从网络电话中立到搜索中
2014年11月堪称互联网的中立之月。继10日奥巴马发出强力推动网络电话中立(Network neutrality)的总统声明,27日欧洲议会以压倒性票数要求欧盟委员会分拆谷歌以推动搜索中立(Search neutrality),即要求谷歌将搜索部门和应用部门拆开,以保证谷歌搜索结果对所有应用中立,防止搜索结果偏袒属于谷歌的应用。
欧盟监管机构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从2009年11月开始,调查的最主要内容就是谷歌在搜索结果中偏袒自有服务(Google Shopping, YouTube, Google Maps等)。到今年5月止,欧盟委员会已经基本完成了谷歌搜索偏袒自有应用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工作。2013年至2014年,谷歌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四轮和解建议,但一直无法使欧盟满意,今年9月欧盟反垄断专员Joaquín Almunia宣布拒绝谷歌提出的最后一轮和解建议。
11月欧盟委员会换届,新任反垄断专员Margrethe Vestager接管谷歌案,原则上谷歌案仍面临两种可能,或继续寻求和解,或宣布裁决(Statement of objeCTIons)。由于欧盟委员会已经给了谷歌罕见的多达四次和解机会而仍无结果,欧盟委员会后续很可能将开始准备宣布裁决。虽然做出最后裁决的权力属于欧盟委员会(the European Commission),欧洲议会(the European Parliament)现在投票要求分拆谷歌,主要目的就是在向欧盟委员会表明态度和施加压力,要求欧盟委员会在裁决中从严执法。
谷歌案从过程到结果都几乎是微软案的翻版,再次体现了美国和欧盟反垄断机构的巨大理念差异。美国和欧盟两地的微软案都是有关微软利用操作系统搭售应用软件,两案调查时间也部分重合。欧洲案认为微软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至今已经对微软罚款了超过22亿美元;而美国案认为微软行为基本合理的,没有实质性追究微软。
美国和欧洲两地的谷歌案则都是有关谷歌搜索结果偏袒自有应用,两案调查时间也重合。美国FTC(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对谷歌的反垄断调查从2011年开始,调查内容与欧盟基本相同,2013年1月FTC宣布结束调查,认为谷歌没有反垄断的行为,几乎没有要求谷歌作任何实质性整改。对谷歌搜索结果偏袒自有应用的行为,FTC认为只要无法证明谷歌伤害了消费者,谷歌不能仅仅因为影响了竞争对手而受到惩罚,有竞争就有输赢,一出现输家就限制赢家反而会妨碍竞争,特别是对于高动态的技术行业。
谷歌美国案2013年1月结束时,谷歌欧盟案正在调查中,FTC结论一出,欧盟委员会非常不以为然,马上发表声明说FTC结论对欧盟调查无影响。在微软案里,微软受到美国裁决的影响而在欧洲态度强硬,这次美国有利于谷歌的调查结论似乎也影响了谷歌对欧盟的态度,使得谷歌的和解建议一直达不到欧盟的要求。欧盟在谷歌案中持有与微软案相同的反垄断理念,既然谷歌在欧洲拥有90%的搜索份额,从而占据了市场支配地位,那么谷歌在竞争中排挤对手的行为就要受到限制,高动态的技术行业更容易赢家通吃,当赢家通吃,输家全输时就会妨碍竞争进而影响消费者利益。
谷歌的欧洲对手们明确提出了搜索中立的原则,要求谷歌分开互联网搜索和自有应用,确保搜索结果公平对待一切应用;而谷歌又是美国网络电话中立原则的棋手,要求管制运营商,确保网络电话公平对待一切流量。网络电话中立和搜索中立似乎是同一理念在不同层面的应用,对于谷歌支持网络电话中立的众多表述,只要把Network改为Search,确实大部分可以直接拿来作为搜索中立支持者声讨谷歌的表述。那么,谷歌在中立问题上是否确实遇到了硬伤?
实际上,在反垄断的意义上,网络电话中立和搜索中立是有区别的。网络电话中立原则是互联网企业对运营商提出来的,互联网企业对运营商来说是用户,网络电话中立要管制的是平台是否可以区别对待用户;而搜索中立原则是竞争对手对谷歌提出来的,提出者或是谷歌搜索的竞争对手、或是谷歌应用的竞争对手,搜索中立要管制的是综合性平台是否可以区别对待竞争对手。从具体问题上,搜索中立在网络电话层面并不与网络电话中立对应,而是与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批发转售等问题对应。
经典反垄断理论要反的就是垄断者损害消费者利益,并造成社会资源净损失,所以监管者在网络电话中立上比较能达成共识,网络电话中立的支持者和反对者的争议主要在管制程度上。但在搜索中立上美国和欧洲的理念则大相径庭,美国强调竞争要保护的是消费者,而不是竞争对手,欧洲则强调防止占市场支配地位者排挤竞争对手,才能促进竞争,所以美国和欧洲在操作系统中立案(微软案)和搜索中立案(谷歌案)上的态度都截然相反。这个角度上,作为用户的谷歌在美国自然要支持网络电话中立,而作为竞争一方的谷歌在欧洲自然反对搜索中立。
但是,在监管思路的意义上,网络电话中立和搜索中立则几乎是一样的,背后体现的都是与人们思想言论表达密切相关的平台是特殊平台,特殊平台具有特殊责任的理念,这一理念体现在管道业务上就是网络电话中立,体现在搜索业务上就是搜索中立。
谷歌本来只是一个搜索平台,后来纵向发展为结合了众多自有应用的综合性平台,谷歌自身的纵向整合把本来很多原来属于用户的应用变成了竞争对手,一些人看来这是促进了竞争、促进了创新。但在中立论者看来,一个如此重要的互联网平台做了纵向内容整合后,责任居然反而减轻了?!这就好比ATT如果收购了Netflix,网络电话中立者反而不计较ATT可能会优待Netflix而一致减慢其他流量的问题了?!
一个重要平台不能随意区别对待用户,这点网络电话中立已经讨论了很深入了;但一个重要平台能不能随意纵向整合,搜索中立则提出了这一重大问题。在这一背景下,欧洲议会提出拆分谷歌的建议,其涵义不在于仅仅讨论谷歌该怎么对待竞争者的问题,而是直接提出了——谷歌作为互联网最重要的搜索平台,就不能随意纵向整合,特殊平台的特殊责任不仅包括不能区别对待用户,也包括不能随意整合上层应用——这一重大议题。
中立理念的交锋会扩展到未来信息世界各个层次的议题当中,从网络电话中立到搜索中立只是其第一步扩散,未来还会有各种中立问题涌现。在信息时代,任何占据着互联网生态系统重要位置的平台,都或早或晚、或多或少地会受到中立理念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