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吹灯,这本书从专业上揭示了绝大部分人从没接触过甚至从没阅读过的另一个世界,一经出世,就在网上引起了热烈反响,根据该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已有10余部之多,是集大成者,但在商标注册上却遇到了难事,经审查认为,“鬼吹灯”具有明显的封建迷信色彩,将其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在指定商品与服务上,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据此决定驳回所有商标的注册申请。
由张牧野投资设立的上海小岛文艺创作工作室(下称小岛工作室)欲将“鬼吹灯”三字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使用,却因为被认定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而受阻,由此引发了一场商标注册纠纷。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了小岛工作室的上诉请求,认定该文字具有宣扬封建迷信的含义,整体格调不高,对我国社会主流文化价值会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小岛工作室关于“鬼吹灯”标志具有较高知名度和显著性的上诉理由,并不能消除涉案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事实。
中国商标网显示,目前共有44件包含“鬼吹灯”字样的商标信息,包括“鬼吹灯”“鬼吹灯古墓探秘”“鬼吹灯之寻龙诀”“鬼吹灯之摸金校尉”等商标,均被驳回。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及使用。若您对商标注册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带路商标网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