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即墨严打商标侵权行为
3月15日讯为进一步保护商标权,营造一个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即墨区市场监管局自2月下旬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侵犯商标权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9520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拉网式、溯源性的严打严管,责令整改600余家,拟立案调查65起。查扣货值40余万元的涉嫌商标侵权的商品。下一步,将在继续深入严打整治的同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全方位巩固整治成效。
即墨区市场监管局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监管行业多、业态杂、风险高、隐蔽性强的新形势,该局派出310余名执法人员,组成由分管领导带队的12个小组,放弃节假日,并根据各专业市场经营特点,深入监管一线,人均每天徒步21000多步,通过宣传教育、明察暗访、逐户排查、限期整改、打击取缔的方式,城区重点针对各类批发市场,镇街覆盖每家业户,坚持消隐患、重规范、保安全和练队伍的原则,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制售“三无”产品、产品质量不合格、门头牌匾字号不规范和无照经营、保健食品经营乱象等违法行为。同时,坚持以宣传教育、规范提升为主旨,同步开展了座谈会征求意见、送政策法规上门,拓展宣传阵地,化解消费纠纷,强服务提效能等有效工作,全方位引导业户自查自纠、先行整改,对整改不力者坚决予以严惩或取缔。
截止3月14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0多人次,检查服装、鞋帽、生活用品等批发市场源头以及食品、保健食品、药械和农资等经营单位9500余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480处,查获无照经营92家、制售“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违法行为104起,调解消费纠纷32起,为消费者直接或间接挽回损失50余万元,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生产经营市场的安全监管,处罚不是目的,业户整体素质提高、市场公平规范和群众满意度提升才是执法工作的要点。正值3.15消费日来临,区市场监管局印制发放2万份《守法经营明白纸》,提醒广大经营业户做好以下7点:
1、必须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当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门头字号、牌匾字号不得使用他人商标图形和文字,且必须与核准登记名称一致;实际经营场所应当与核准登记的经营场所一致;
2、不得制售商标侵权产品。商标侵权产品即为假冒产品。产品上带有的商标标识与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对照,不论相同或者近似,只要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使用,均属违法行为;
3、不得制售劣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即为劣质产品。销售的产品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4、不得制售三无产品。“三无”产品是指无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厂联系方式。产品标识还需要标明商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含量以及洗涤方法等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内容。产品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5、不得欺诈消费者。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诚信是金,经营者应当童叟无欺,不得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6、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
7、履行经营者义务。经营者应当及时履行商品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