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保护商标方面的工作成绩
伴随商标注册申请量的节节攀升,我国的商标执法工作也加大了保护力度2018年国家工商总局进一步加强了商标行政执法,重点整顿治理中外关注的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中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
2018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50534件,比上一年增长2.3%,其中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1214件,比上一年多查5.4%。在查处的41214件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查处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9286件,同比多查40.6%。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商标犯罪的案件252件、犯罪嫌疑人263名,分别比2005年多6.8%和22.3%。
2018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共认定驰名商标180件(权利人为中国企业的170件,权利人为外国企业的10件),其中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139件,在商标异议案件中认定10件,在商标争议案件中认定31件。
2018年2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出《关于对有关商品批发零售市场继续进行整顿治理的通知》,要求对北京的秀水街市场、上海的襄阳服饰礼品市场以及深圳的罗湖商业城等市场加大监管力度,对市场中存在的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集中整顿治理。其间,国家工商总局专门派出督查组对上述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进行了督查。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力加强了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和保护工作,指导农民和涉农企业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发展特色农业,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据统计,截至2018年年底,我国已注册涉农产品商标(仅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29类至31类计)37万件,约占注册商标总量的13%;注册地理标志219件,其中我国注册人的地理标志188件,涉及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240个县。2018年核准注册地理标志81件,占注册地理标志总数的36.99%。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公布的800多件驰名商标中,有涉农产品商标近100件和地理标志4件(“安溪铁观音”、“库尔勒香梨”、“柘荣太子参”、“景德镇瓷器”)
2018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支持海峡两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依法保障台湾同胞正当权益,竭诚为台湾同胞服务”。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在2018年10月16日发出《关于制止和查处假冒台湾水果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切实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广告检查,重点査处虚假标示台湾产地水果行为、虚假广告行为以及侵犯台湾水果商标专用权行为。2018年11月2日,国家工商总局又发出《关于加大台湾农产品商标权保护力度促进两岸农业合作的实施意见》,对台湾农产品商标的保护作出部署,强调要积极引导台湾农产品生产商和经销商在大陆通过注册普通商标、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等方式,获得《商标法》的保护;要求商标管理、公平交易、广告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充分发挥12315网络的作用,引导消费者提高对“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的鉴别能力,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不断提高保护台湾农产品商标的整体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