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可以对抗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根据该条规定,除了直接的侵权行为以外,凡是违反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因而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对于普通经营者而言,驰名商标拥有者具有更为突出的市场优势,因而更容易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在法律上理应受到更为严密的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可以对抗的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2008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为69.8万件,约占全球商标申请总量的21%,连续多年居世界第一。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商标大国。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已经是世界商标强国。我国有不少知名企业在进入国际市场后,只有产品,没有自已的商标和专利。资料显示,我国出口产品中只有21%有自己的商标,29%没有商标,另外50%是贴牌的。而世界品牌实验室公布的“中国500个最具价值的品牌”中,有46%未在美国注册,76%未在欧盟注册。近年来内地商标已进人了被境外抢注的高峰期,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约15%的国内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类似的国外抢注案件每年超过100起!2004年,海信品牌“ Hisense"在欧盟被博世-西门子抢注,康佳商标在美国、科龙商标在新加坡遭到抢注。2004年7月,东林电子旗下的“萤火商标被西门子旗下的欧司朗公司在德国抢注,东林加入海信维权队伍期间又有7家中国公司的商标遭西门子抢注。“英雄”在日本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英国被抢注;安踏”、“大宝”、“六神”、“雕牌”、“小护士”等品牌在香港被抢注。联想的商标由原本的“ Legend”更名为“ Lenovo”,也是因为联想在确定了国际化战略后才发现“ Legend”面临大量被注册的问题。虽然,中国企业在海外频频遭遇商标抢注侵权,但是大多数企业面对发达国家商标权利高昂的诉讼费用,以及无法预见的律师服务费用,多以磋商、妥协的方式解决或者干脆保沉默,置之不理实际上这种做法更是给人以可乘之机,对商标而言则有极大的损害。在我国国内商标抢注之风也大有愈刮愈烈之势,国内很多企业的商标被人抢注成其他类。一般而言商标抢注的目的大致有二:第一,通过商标抢注,一些个人和公司利用驰名商标企业息讼的惰性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进行商标倒卖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获得赔偿。第二,通过商标在其他类别商品上的抢注,搭驰名商标便车,像广大消费者暗示自己和驰名商标所属企业具有某种联系或者暗示自己的商品上具有同样的品质或文化内涵。无论哪一种目的,对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来说都是情何以堪。当前,许多企业着力打造驰名商标,同时更要加强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能被商标抢注所牵绊,要谨防商标恶意抢注。驰名商标一旦被抢注成功,并且超出法定保护期的话,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所能做的要么是放弃商标另创品牌,要么高价回购,要么眼睁睁地看着驰名商标淡化而无可奈何。不管是哪一种结果,都会使得企业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被逐出市场。
2003年湖南电视台娱乐频道对“超级女声”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并取得了相关类别的注册证书。2005年随着湖南卫视主办的“超级女声”选秀节目的走红,“超级女声”的品牌也在国内掀起了抢注风波。“超级女声”、“超级女生”、“超女”、“ SUPERGIRL"等多个商标被抢注。据统计,国内直接以超级女声”命名的商标有93个,而类似“超级女声”的商标,诸如超级女生超级女孩超女的商标384个,注册商品共涵盖了45个类别,市场上标有“超级女声”品牌的侵权产品更是泛滥。“超女”的相关商标抢注人经常以邮件电话及传真的方式要求“高价出售”或“合作打造”,这些现象极大地损害了超级女声”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湖南卫视娱乐频道对国内所有申请注册的“超级女声”以及类似商标全面提出异议。2007年7月初,拥有品牌价值超一亿元的“超级女声”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超女商标的成功认定,使以往超女商标被哄抢的情况将不会再上演,诸多发生在“超级女声”品牌上的侵权行为将会得到有效的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