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赔偿如何确定
在赔偿方面,我国遵循全面赔偿原则,即赔偿数额应当足以弥补因侵犯知识产权而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赔偿数额可以通过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获利来计算,当损失难以确定时,可由法院根据权利的性质、使用许可费的数额、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商标法》对商标侵权赔偿做了以下规定:
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商品销售减少量或者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乘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应当准许。《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关于商标侵权民事赔偿额的确定,首先应确定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范围,然后再确定赔偿标准。具体而言,商标侵权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因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表现为权利人的产品因侵权行为导致销售量减少、利润下降。间接损失包括权利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和为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即权利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和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以及权利人商誉和商标权自身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