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执法机制
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指导及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四川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按照“规范调处,集中查处”的原则开展工作,围绕“热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保护,建立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执法协作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企业维权、行政执法“三位一体”的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口前移”和专利行政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营造了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多个部门分别履行保护知识产权的职能,主要包括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分局、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市的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等。近年来,四川省人民政府加强了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执法工作。2010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调解工作推进构建“大调解”体系的指导意见》;2011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版权局联合出台《关于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为切实加强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衔接配合,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在化解知识产权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促进知识产权纠纷实质性化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