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知识产权的宣传及国际保护
一、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
近年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国家日益重视知识产权的宣传普及工作,从2004年开始,国家将每年4月20日—26日确定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全省各级知识产权局与全国同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和“中国专利周”四川地区宣传活动,每年发布《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开展《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四川省专利战略》省内巡讲活动,继续面向全省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开展全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知识产权轮训,积极推进省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加强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二、积极履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义务
中国积极参加国际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公约和条约。自1980年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后,中国相继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985年3月15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1989年10月4日)、《世界版权公约》(1992年7月30日申请加入,同年10月30日在我国生效)、《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92年10月15日)、《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其录音公约》(1993年4月30日)、《专利合作条约》(1994年1月1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1994年8月9日)、《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菌种保藏布达佩斯条约》(1995年7月1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协定书》(1995年9月1日)、《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迦诺协定》(1996年9月19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1999年4月23日)等10多个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或协定书,并参与共同签署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99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