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是著作权人获得权利的途径,根据取得著作权是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还是原著作权人的权利以及意志,可以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创作作品的公民和其他著作权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取得著作权的方式,它不以他人的著作权和意志为转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创作完成后自动产生著作权。自动产生的著作权原则上属于作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作者的确定,《著作权法》规定: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创作作品的公民,视为作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在作品创作完成后即享有著作权。他们取得著作权的方式就是原始取得。
通过原始取得方式获得的著作权是完整的,既包括著作权人身权,又包括著作权财产权。(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使用许可、转让、继承等方式,从原著作权人处获得著作权。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不完整的。因为著作人身权与作者人身有紧密的联系,不可与作者分离,“例如署名权。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
一般而言,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人身权利不能继承。但是,对于死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继承人能否行使发表权以及能否享有遗作的著作权的问题,各国规定不一。大多数国家著作权法均规定,凡作者生前未发表也未在遗嘱中明确是否发表的,遗作的发表权可由作者的继承人行使。对于遗作的著作权,多数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可由继承人行使,遗作的有效期为作品发表之日起若干年。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此,我国《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据此,因继承而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
继承人一般不能继承作者的著作人身权,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著作权法》规定,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如果作者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则在该作品的保护期内不得发表。作者死亡后,他人不得删除更改其在作品上的署名。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亦不得行使作品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