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理标志商标保护立法模式
美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实施原产地名称保护的国家之一。1890年美国就要求凡是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必须加注原产国标记,并把这一要求作为政府规定予以强制执行。美国是通过商标保护立法的框架保护地理标志商标的,这与法国采取专门立法的方式不同。在美国,地理名称可以作为商品标记(certificationmarks)进行注册。只要商品标记的相关证明符合要求,任何个人或集体都可以申请商品标记。商品标记由美国政府管理,这种管理的核心宗旨是“保护该地域内的所有个人拥有使用商品标记的权力,阻止这种标记滥用或者非法使用”。著名的例子是维代利亚葱头(Vidaliaonions)商品标记。维代利亚葱头是一种甜味葱头,合法的生产区域是佐治亚州(Georgia),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CFR)对此专门作了规定。维代利亚葱头的品种包括hybridyellowgranex,varietiesofgranexparentage以及其他一些维代利亚葱头委员会和美国农业部认可的相似的品种。这种葱头最初生长在佐治亚州的维代利亚附近。由于该地域土壤里的硫含量比较低,于是生长出来的葱头具有甜味。它于1990年被命名为美国佐治亚州的官方蔬菜。
葱头的种植者每年需要向佐治亚州农业部门申请销售许可证,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供种植葱头的品种、种植的面积和地理位置这三个方面的关联信息。销售许可证是免费的,种植的区域涵盖了佐治亚州全部20个县或者其中一部分县。贴上商品标记的产品需要接受产品命名系统的审查。接受审查是标记所有者的基本责任,与第三方组织无关。在一些实例当中,美国对地理标志商标的保护也可以通过个体商标和集体标记(collectivemarks)方式予以实施。尤其是当地理名称对消费者来讲具有第二含义(secondarymeaning)的时候,上述做法是可行的(Moschinietal.,2008)。集体标记用于识别归属于一个集体(如协会或者合作机构)的很多企业,这意味着只有它的成员单位才可以使用集体标记,于是这样一些产品具有俱乐部产品(clubgoods)的属性(Moschinietal.,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