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7个特点
1)功用性。经过艺术设计的商标虽然具有观赏价值,商标的本质在于它的功用性,企业设计、使用商标的目的就在于扩大产品或服务的销售,增加企业的商标资产。商标的功能主要如下:一是具有区别不同生产厂家或经营同类商品功能。通过商标,消费者可以区别不同的商品,从而认牌购货,使其需要得到满足。二是商品质量的象征。《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三是具有宣传商品的作用。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者的信誉并标示商品质量,通过商标的广告宣传,可扩大商标的影响,引导和诱发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欲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四是有利于对外贸易。
2)识别性。标志最突出的特点是各具独特面貌,易于识别。显示事物自身特征,标示事物间不同的意义、区别与归属是标志的主要功能。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标示产品的来源以区别于其他产品,要做到这一点,企业要注意以下几点:设计新颖,不落俗套;突出重点,主次分明;简捷明快,易于识别。
3)显著性。显著是标志又一重要特点,除隐形标志外,绝大多数标志的就是要引起人们注意。因此色彩强烈醒目、图形简练清晰,是商标通常具有的特征。
4)多样性。商标种类繁多、用途广泛,无论从其应用形式、构成形式表现手段来看,都有着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其应用形式,不仅有平面的(几乎可利用任何物质的平面),还有立体的(如浮雕、圆雕、任意形立体物或利用包装、容器等的特殊式样做标志等)。其构成形式,有直接利用物象的,有以文字符号构成的,有以具象、意象或抽象图形构成的,有以色彩构成的多数标志是由几种基本形式组合构成的。就表现手段来看,其丰富性和多样性几乎难以概述,而且随着科技、文化、艺术的发展,总在不断创新。5)艺术性。商标作为艺术品的一种,应给人以美感,并吸引人们的注意。既符合实用要求,又符合美学原则,给予人以美感,是对其艺术性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艺术性强的商标更能吸引和感染人,给人以强烈和深刻的印象。标志的高度艺术化是时代和文明进步的需要,是人们越来越高的文化素养的体现和审美心理的需要。
6)准确性。商标无论要说明什么、指示什么,无论是寓意还是象征,其含义必须准确。首先要易懂,符合人们认识心理和认识能力。其次要准确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误解,尤应注意禁忌。让人在极短时间内一目了然准确领会无误,这正是标志优于语言、快于语言的长处。
7)持久性。商标与广告或其他宣传品不同,一般都具有长期使用价值,不轻易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