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号笔用相似商标厂家商家被判侵权
来源:南宁晚报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攀升,南宁法院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南宁某文具店因销售数盒记号笔,被日本一家企业起诉至法院,与生产厂家一同站在被告席,被索赔25万元。记者昨日从南宁市中级法院获悉,近年来,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不断增多,该院今年收案数是2015年的3倍。
斑马株式会社是一家日本企业,专门生产和销售钢笔笔尖、圆珠笔以及其他文具等。去年5月,该公司发现,南宁某文具店销售带有其商标的记号笔。同年6月,斑马株式会社将记号笔生产厂家汕头某文具公司、销售商家南宁某文具店起诉至南宁市中级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斑马株式会社的商标已在我国注册,并取得了我国商标局核准。南宁某文具店从汕头某文具有限公司购进并公开销售的记号笔上有标识,该标识与斑马株式会社的商标构成近似,该行为侵犯了商标专用权。法院一审判决,汕头市某文具有限公司赔偿5万元,南宁某文具店赔偿3000元。
据了解,近年来,南宁市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收案数逐年攀升。2015年至2019年8月,市中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5650件(一审案件5141件、二审案件509件),审结3338件。其中,仅2019年1月至8月,该院就收案2475件,是2015年全年832件的近3倍。这些案件类型多样,其中关联案件商业维权特征明显,原告大多委托专业组织,批量维权。比如与斑马株式会社相关的案件,市中院就受理10起。
过去,维权的原告一般是广西区外的企业或个人,而今随着本地企业维权意识增强,本地品牌或企业如红林、城市便捷、猪霸王、柳螺香、洁宝、雪莱特等,也均针对各自情况提起维权诉讼。
市中院表示,近年来,该院严厉打击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及民生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对严重侵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等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进一步提高侵权成本,更好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同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过程,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开展送法进园区法律咨询活动,助推企业经济良性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法官提醒,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对他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应通过授权、许可等方式合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