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现金价值
商标的现金价值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如一年)内,通过商标运营而从市场上给企业回馈的现金。这是企业现金流的一部分,即核算企业从商标运营中回收的部分,而不核算企业对商标运营的投入部分。这是因为,我们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核算方式来观察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同可参照商标(竞争者同类产品、同级产品的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之比,并由此了解商标在市场上的优势与劣势。
我们设:Cs为本企业商标的现金价值;Rs为本企业商标每笔交易回收货款的比率;Gs为本企业商标每笔交易实收货款;As为本企业商标应收货款;Ts为本企业商标回收货款的天数;Rt为可参照商标每笔交易回收货款的比率;Gt为可参照商标每笔交易实收货款;At为可参照商标应收货款;Tt为可参照商标回收货款的天数。对一定时期内的n笔交易,可作如下对比分析:对比的结果是:
Cs>1,说明本企业商标的现金价值高于可参照商标的现金价值;
Cs=1,说明本企业商标的现金价值与可参照商标的现金价值相等;
Cs1,说明本企业商标的现金价值低于可参照商标的现金价值。
这里,我们以一笔交易为例进行分析。例如,本企业某一商标的一批产品被某一经销商经销,该经销商同时也经销本企业竞争对手的一批同类产品。其中:本企业商标的Gs/As为 80%,收款天数为发出商品后的 30 天;经调查得知,竞争商标的Gt/At为 60%,收款天数为发出商品后的 50 天。根据以上公式计算,可得:计算结果表明,本企业商标的现金价值高于竞争商标的现金价值。
如果在一定时期内将每一笔交易的商标现金价值回收率进行叠加,则可以观察到这一时期内企业产品以现金回馈企业的能力。
需要说明的是,本企业商标与竞争商标的回收货款比率和回收时间长短的决定权既不在企业自身,也不在经销商,而在于产品的最终需求者。经销商支付企业货款的比率与时间长短是根据具体产品的市场销售状况来确定的。因此,商标的现金价值最终的决定权是市场,是顾客。同时,商标的现金价值又是保证企业商标正常发展和加速流通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