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特殊地理标志商标
特殊地理标志商标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和吉祥物等标志。申请特殊标志登记,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活动的文件或批示
(2)准许他人使用该特殊地理标志商标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3)其他文件。
特殊地理标志商标的特别之处,在于保护时间的短暂性和永久性并存,特殊地理标志商标看似因某种大型公益活动而起,如奥运会、亚运会、南极考察、社会公益等,实际上内部也蕴含着许多知识产权及其巨大商机。例如,贝克汉姆在世界杯上所穿的10号球衣加上他的签名,这就产生了知识产权,奥运奖杯奖牌纪念币、吉祥物的生产销售必须经过特许,未经特许经营,就是侵权。
大型活动如奥运会涉及奥林匹克标志,徽章、会旗、会歌、吉祥物。只要是商品中涉及奥林匹克标志、徽章等具有知识产权的设计或物品,都具有永久保护的特征。有些设计及其著作权属有期限的保护,如奥组委在主办国内持有的徽章、徽记、吉祥物和“城市年份”奥运会标志有关的所有著作或设计,不论登记与否,均应在奥运会的举办当年年底前转让给国际奥委会,包括奥委会特许商品所涉及之著作权、商标权,还有包括奥运会申办委员会的标志,奥组委的奥林匹克徽记,奥运会徽记、会旗,奥运会口号,奥运会吉祥物,“城市年份”的奥运地理标志商标,徽章、奖牌证书、各种奧林匹克出版物、音乐作品、图像作品和与奥运会有关的各种数据和统计等。奥组委拥有的特许商品知识产权受到短期保护,通常为保护期内至活动结束后的四个月到半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保护期限。
由于各国球队或俱乐部、球员,基于其文化传统习惯形成的特别的颜色、款式,甚至球衣号码,都具有地理标志商标的特征,受商标法及地理标志商标法律法规的调整保护。所以特殊地理标志商标虽然具有公益性质,但是由于其涉及商品和商业利益,所以特殊的地理标志商标权益争夺也是十分激烈的,受到各国知识产权的强力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