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利亚商标注册系统摘要
叙利亚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伦敦法》)的成员。
在叙利亚,为了商标注册,遵循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但是,应用程序可以包含任何数量的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并且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商标申请一经提交,便会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与涵盖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任何先前在先商标注册相同或紧密相似。商标的接受或拒绝应根据审查员的初步研究进行审查。有关档案将移交给当地的抵制以色列办公室以进行必要的注册许可。以色列抵制办公室可要求申请人签署有关以色列抵制的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注册证将一直保留到提交上述声明文件为止。商标文件一经清除,商标局便会注册该商标。
没有规定可以对注册服务商的决定提起上诉,该决定有利于商标注册或不利于商标注册,也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方的反对。商标只有在注册后才能在《官方公报》上发布。
商标注册自注册之日(通常被认为是申请的提交日期)起有效期为十年,并且可以在相似的期限内续签。允许六个月的宽限期,以延迟注册商标注册,而不必支付滞纳金。
涉及第3类肥皂和洗涤剂以及第5类药品和医疗产品的所有商标都是强制性的。此类商标的注册需要完成其他文件。
商标的分配应予以记录。除非转让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并进入商标局的记录,否则转让对第三方无效。不论有无商业信誉,都可以分配商标。必须记录注册人名称和/或地址的更改。诸如转让和更改名称或地址的记录应在相应契据或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记录。否则,每两个月的延误将被罚款。
在叙利亚使用商标对于注册申请和维持有效的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如果提供了经过验证的证明,则可以要求在先使用未注册商标。从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后,商标所有权就具有决定性意义。
根据叙利亚现行《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或未经授权使用注册商标应受到处罚。
本文的内容旨在为主题提供一般指导。专家建议应寻求您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