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
抢注是指个人或公司在合法的商标持有人有机会为此目的而购买之前,购买已知商标名称/品牌的网站域名的情况
早在1990年代初,正当互联网开始流行时,早期采用者意识到,最终,对每个公司而言,拥有网站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些早期采用者中的一些购买了流行公司的域名,然后等待或“抢注”。当合法的公司试图为自己的品牌购买域名时,抢注者向他们收取高额费用。其他形式的抢注形式包括购买常用单词的域名,流行品牌或网站的拼写错误或过期的域名。一些域名抢注者购买这些域名的目的是为了以更高的价格出售它们,而另一些域名抢购者则是为了收集个人数据,传播病毒或在互联网用户不经意间偶然发现它们时窃取身份而购买的。
使用商标申请的意图必须真诚提交
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ACPA)
自1999年通过《反抢注消费者保护法》(ACPA)以来,抢注一直是非法的。该法案特别保护了域名抢注者避免购买与现有商标相同或非常相似的域名。联系域名抢注律师以了解更多信息。
但是,域名抢注仍然是一个问题。
假设您拥有商标商标名称,并且您想在该商标的旗帜下建立一个网站。当您搜索域名并且另一个网站的名称相似甚至相同时,如果该“网站”似乎只是一个占位符网站(例如,该网站仅包含没有实质内容的广告,或显示永久性,正在建设中的消息),或者如果是直接向您出售域名,则更糟!
相反,如果该网站看起来像它实际上合法的用途功能(除了使用您的商标),它可能不会引发域名抢注投诉,因为域名的所有者不能从它的使用把持它专门您的利润名称。如果本网站正合法使用本网站(而不是为了从您的有效商标权中勒索金钱而进行操作),则您有几种选择。您可以找到一个完全不同的域名,也可以主动向所有者购买该域名。但是,如果所有者提出以不合理的高价向您出售域名,则很可能是他们在抢注域名。
您曾经是域名抢注的受害者:现在怎么办?
不幸的是,域名抢注者具有冷漠,成本效益分析的相当大的优势,这种分析有利于提出申诉和不采取行动的价值。确实,采取完整行动所需要支付的金额可能比从他们那里购买域名要昂贵得多。但是,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并且您想与域名抢注律师采取行动,则可以采用两种主要途径:根据ACCPA起诉域名抢注者,或者根据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NDRP)与域名抢注者进行调解),这基本上是解决域名问题的指南。
调解:
该UDNDRP被指定的名称和编号,即在线管理域名系统身体的互联网公司产生。调解通常更好,更便宜,更快捷,并且不需要您雇用域名抢注律师。
如果该域与您所拥有的商标相同或非常相似,或者被恶意使用(例如,为了诽谤您的商标或为了经济利益),则可以使用UDNDRP标准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产生有利于您的裁决,则您可以取消域名,也可以自己使用。
诉讼:
如果您决定通过ACPA,则会向联邦法院提起域名的权利诉讼。如果以ACPA案为由对您有利,则您有权取消或使用域名,并且还可以赢得$ 1,000.00至$ 100,000.00的法定赔偿。
您只能通过证明您的商标在购买域名之前已经注册才能赢得ACPA案件;域名与商标相同或非常相似;并且该域名是出于恶意使用的(即,旨在通过抢注牟利)。
您可能会在ACPA诉讼中遇到的一个特定问题是居住在国外的域名抢注者。联邦法院有时会针对非美国居民提起诉讼。如果您的域名抢注者不在美国居住,则对他们提起成功的诉讼可能会更加困难。
法院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方式称为“物权管辖”。这基本上意味着,即使拥有人不在美国的实际范围内,法院也可以对基于美国的财产作出裁决。为了在rem中提起诉讼,必须在美国公司/注册商处注册域名。
但是,以这种方式进行起诉甚至存在特定的问题。您需要将起诉控告擅自占地者的事项通知您,然后在发出通知后等待特定的时间。如果抢注者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他们很可能会将域名移交给外国注册商,这时您将无法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他们不移动域名,则可以在时间要求后通过将诉讼副本发送给国内域名注册商并请求锁定来将其锁定。这样可以防止域名抢注者将域名移至外国注册商,并允许您提起诉讼。
域名抢注诉讼需要恶意
抢注行为的关键是恶意。如果域名被所有者合法地用于与您的商标无关的目的,则您不能证明恶意及其意图的欺骗。值得一提的是,证明恶意的障碍是第一项修正案所赋予的言论自由权所提供的保护。确实,有时人们专门购买域名是为了对特定公司进行投诉,即所谓的“抓地网站”。只要投诉不被视为诽谤或诽谤,并且不主要用于牟利(即发布负面内容以向公司施加压力,要求公司购买该域名),则抱怨网站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因此没有资格作为恶意的证据。
要证明对联邦诉讼的恶意是很难的,因此在开始诉讼之前,一定要咨询域名抢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