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注册为商标使用
商标使用商标:使用可接受的商标是什么?
对于商品: 通常,可接受的标本必须显示商品本身或商品包装上使用的商标(即包装,商品本身,标签,标签)的使用。也可以接受其他用途,例如在随产品一起旅行的产品或销售点显示的说明手册或产品信息插页上使用标记。
美国专利商标局
要明白,一个标志是非常重要不被认为是“使用”的商标申请及登记用途,直到货物已在美国被运州际商业贸易的正常过程。光是宣传的商品或提供这些物品是不足够的。
但是,也可以选择将“商标”用于所谓的“销售点展示”中的商品,并且仍然有资格进行商标注册。
了解有关商品销售点展示的信息
对于服务: 通常,可接受的标本包括广告手册,传单和显示与服务相关的商标使用情况的网页。美国专利商标局采用的测试方法是,标本是否以购买者认为识别申请人的服务并指明其来源的方式显示商标的使用。例如,仅显示商标使用且未提及服务的标本不支持商标使用。
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以常规方式将服务推广到该商标下并将该服务提供给美国的第三方之前,不得认为该商标用于商标申请和注册目的是“正在使用”贸易。仅以没有提供这些服务的任何方式对这些服务进行广告宣传就不能满足使用的法定要求。此外,必须使州际商务服务之前标记可以注册。
了解什么是可接受的商标使用样本可能取决于每种情况的事实,包括商标是产品名称,服务商标还是口号,以及商标在品牌中的实际使用方式。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尽管商标出现在商标中,但商标局可以不接受的方式使用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