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变革性使用
在运用合理使用原则时,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被指控的侵权人对版权作品的使用是否具有变革性。这意味着新作品大大改变了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外观或性质。如果使用具有革命性意义,则不一定意味着合理使用辩护将获得成功,但在侵权诉讼中将对被告产生重大影响。
变革性使用的概念源于美国最高法院1994年的判决。在“Campbell诉Acuff-Rose音乐”一案中,法院不仅关注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获取的少量信息,还关注被告使用的转化性质。法院说服未发生侵权,因为被告添加了新的含义和信息,而不是简单地取代了原来的作品。这意味着新作品可能不会影响原始作品的市场,因此版权所有者不会遭受经济损失。确定使用类型是否具有变革性的标准仍然很模糊,但是法院提供了一些符合或不符合该标准的作品示例。
满足转换使用测试的示例
法院裁定,当杂志绝版时,在艺术家的传记中使用杂志封面不会侵犯杂志出版商的版权,并且传记除了封面以外没有从杂志中复制任何内容。同样,在音乐剧中使用电视节目中的7秒钟剪辑是一种变革,因为它用于传记目的来记录外观事实。电视剧集的内容对音乐剧来说并不重要,因此它不会损害节目的版权拥有者。在传记电影中使用色情电影中的三个场景被认为具有变革性,因为传记电影不是色情电影,并且没有针对与色情电影相同的观众。
模仿通常被认为是变革性的使用。法院裁定,电影公司在宣传演员的照片中为名利场(Vanity Fair)模仿著名的安妮·莱博维茨(Annie Leibovitz)的照片时,被合理使用屏蔽。但是,该学说并不需要新作品来评论原始作品或流行文化。另一个法院允许法律数据库提供法律摘要供搜索使用。它认为,用于研究的用途与摘要在代表客户时的原始用途有根本不同。此外,允许图书馆提供其书籍以供Google扫描,因为图书馆使用扫描来保存书籍,创建全文搜索引擎并允许无法阅读作品印刷版本的残障人士阅读电子版本。 。这些用途被认为具有变革性。
一些被称为“版权巨魔”的实体购买版权,然后起诉其他人侵犯版权,而从未使用其权利。当被告出于教育或新闻目的使用版权巨魔拥有的作品的一部分时,法院可能会发现这种使用具有革命性。在这些情况下,版权巨魔不会遭受任何损失,因为它们不在新闻或教育领域。
转换使用测试失败的示例
虽然模仿是具有变革性的,但讽刺往往不是。联邦法院裁定,改造使用学说不适用于模仿苏斯博士的书,该书讲述了OJ辛普森谋杀案的故事。这是因为该书只是借用了苏斯博士的人物和风格用于商业用途,而没有模仿原始作品。
尽管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会引起评论和批评,但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并不会自动被视为具有变革性的用途。当电视网络提出这一观点时,法院驳回了这一论点,该网络张贴了一张著名的消防员在纽约市9/11零地现场升旗的照片。
即使用法具有一定的变革性,也可能不足以通过测试,并且可能无法支持合理使用防御。法院裁定哈利·波特百科全书侵犯了哈利·波特的版权,因为它使用了哈利·波特书籍中的大量文字。它承认将系列中的术语汇编成一个单一的卷具有一定的变革性,但这并没有超过所发生的大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