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其他人的商标
假设您提交了商标,并且从商标局收到答复,说您的商标与其他人的商标容易混淆,或者如果您进行商标搜索,并且发现还有另一个与您相似的商标,那么您纳闷,“是否有什么办法可以将其他商标从注册商标中删除,从而不再构成威胁?”就在这里。加拿大和美国都存在称为“商标撤销程序”的过程,该过程使您可以请求商标局与该其他商标的所有者进行联系,以了解它们是否仍在附近。查看他们是否仍在使用商标。如果他们最终无法证明这一点,商标局将执行他们所谓的“
在加拿大,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取消他人商标的请求。它不必是商标所有者。通常,如果律师事务所或商标公司正在为商标申请人处理这些事情,那么该公司将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取消请求,以保护其客户的身份,因为您想做的最后一件事是这样做是吸引对方的注意力到您自己的商标申请中。在加拿大,您可以轻松地做到这一点。
在美国,要提出撤销请求,您实际上必须是商标持有人,他认为其他商标会损害您自己的商标权。因此,在加拿大,您要做的就是请商标局向另一商标持有人发出通知,并说:“请证明您仍在身边。请证明您仍在使用商标。”在美国,您必须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您认为商标局提出该请求是一个好主意。因此,您必须证明您有杀死其他商标的真正兴趣。
要使整个过程正常运行,您必须真正相信注册所有者当前未使用其他商标。原因很简单。您不应该使用该系统来打扰左右的商标所有者,除非您真正相信他们已经放弃了商标,他们不再使用商标。除非您非常确定商标所有者不在了,否则您只能追究三年或三年以上未连续使用的商标。原因是在加拿大和美国,如果所有人可以证明在过去三年中的任何时间使用了商标,则商标不会被取消。
在美国,如果商标持有人打算在不久的将来恢复使用,甚至可以保存其商标。这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问题:“如果您知道该公司破产了该怎么办?如果您知道他们关门了又又不在了呢?他们没有网站,没有Facebook”怎么办?页面?它们完成了。它们消失了。”如果他们不在了,他们很可能不会回应商标局的要求,他们的商标将被取消。但是同样,如果他们的商标注册期限不到三年,则只有在知道他们已经不在的情况下,才应将取消程序作为最后的手段。再次重申,您不应以毫无根据的要求来困扰商标所有者。
这是这样的,商标局将向注册人发出撤销通知。那么加拿大和美国的情况完全不同。在加拿大,实际上要简单得多。在加拿大,商标局向他们发送通知后,该另一商标的所有者即注册人必须提交证据。该证据必须早于通知日期。这意味着如果商标局在3月1日发送通知给您,那么您就无法在3月2日迅速在您的网站上放一些东西,说:“我们还在使用它。”他们必须提供收据,发票,标签,屏幕截图,以及在通知发送给他们之前(即本例中的3月1日之前)他们实际上正在使用其品牌的其他一些证据。如果他们可以如果没有提供证据,或者如果他们不对取消通知做出回应,那么他们的商标将从加拿大商标注册处删除。它将不再对您的商标申请构成威胁。
如果他们确实做出了回应并提供了证据,那么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因为此时您需要向商标局解释他们的证据并未真正显示出使用价值,或者您可能会说:“您知道可能会显示该产品的用途,但未显示该产品的用途。”因此,您可以部分取消他们的商标,但是您想确保您已经进行了研究,这样您就不会再因为诚实地攻击人们而使用他们的商标来公开。好的?因此,如果很明显没有使用商标,那么这些程序将浪费时间和金钱。
在美国,系统是不同的。注册者实际上可以简单地说:“是的。是的。我们仍在使用它。现在证明我们不是。”由请愿人提供一些证据,证明那里什么也没有。显然,很难证明是否定的,因此,如果他们确实做出了回应,那么您取消他人商标的难度可能会变得更大。它可能会变成旷日持久且昂贵的练习。
我们从客户那里获得的有关取消程序的问题之一,例如,提交他们的商标,而我们引用别人的商标得到回应和提起诉讼,而当我们讨论如何处理该商标的策略时,一种选择是, “让我们尝试回应办公程序并通过说两个商标确实不太接近来克服它。它们不太相似。它们并没有令人困惑地相似。另一个选择是看看我们是否可以杀死另一个通过取消程序获得商标。”
取消程序之所以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是因为当另一个商标不再是威胁时,您的商标将获得更强的保护,因为您不必缩小范围即可向商标局解释两者之间没有重叠之处。当其他商标不再存在时,您不必缩小范围。您不必偷工减料。您不必证明……是的,您只希望您的商标能覆盖到目前为止,您不必担心重叠。相反,您实际上希望获得人类所能获得的尽可能广泛的保护。当其他商标不再存在时,这就是您可以做的。
因此,我希望这能使您了解何时以及如何使用取消程序。再次,不要刻薄。如果您知道其他人的商标仍在使用中,并且仍在积极使用它们,则不要追求这些商标。但是要知道,如果别人的商标妨碍了您的使用,并且其他所有者不在场或他们不再使用自己的品牌,那么这就是您可以使用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