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马尼亚商标法引入了新的义务和最后期限
在对罗马尼亚商标法进行实质性修改之后,商标所有者和申请人必须遵守一系列新的义务和最后期限。于2020年7月13日,有关修改和补充有关商标和地理标志的第84/1998号法的第112/2020号法(以下简称“第112号法”)生效,将欧盟商标指令2015/2436(“指令”)转化为国家立法。
我们建议商标所有者和申请人根据新法规对他们的商标组合进行评估,目的是确定他们需要采取的措施以确保合规。考虑到第112号法律为完成某些程序引入了几个相对较短的截止日期,因此尤其如此。本文分析了在注册新商标时需要考虑的主要修正,目的是为了保护商标所有者对其现有商标的权利。
图形表示的条件不再适用
尽管以前的立法只允许那些能够图形表示的标志获得商标保护,但是根据新的立法,商标可以包括任何标志,包括声音。为此,此类标志需要满足以下两个累积要求:
它必须能够区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和
它必须能够以一种使商标主管当局和公众能够清楚,准确地确定给予其所有者保护的客体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簿中代表。
关于商标驳回绝对理由的新规定
根据旧法,一旦商标所有人证明获得了商标的独特性,就可以克服商标因缺乏商标的独特性或商标的习惯性或描述性特征而被拒绝的绝对理由。在申请日之前通过商标使用。在新法律中,如果证明商标由于在申请日之后的使用而获得了显着的特征,那么也可以克服商标驳回的这些绝对依据。
此外,与以前的法规不同,第112号法律的条款明确承认对以下各项赋予的在先权利保护:
原产地名称和地理标志;
葡萄酒的传统术语;
保证传统特色;和
植物品种
如果受到欧盟或国家法律或欧盟或罗马尼亚加入的国际协议的保护。
商标异议的新规则
根据旧法律,有关第三方可以在商标申请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异议。新法规保留了相同的两个月期限,但自罗马尼亚国家发明和商标局检查了商标驳回的绝对依据之后,该期限自商标申请的受理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OSIM“)。
此外,错过异议截止日期的异议人不能再按照上诉程序直接在上诉程序中对商标注册提出异议,因为旧法规允许他们这样做。
新的或修订的程序期限
几个程序的截止日期已从旧法规的三个月大幅减少到新法规的30天。因此,根据第112号法律:
优先权文件的提交和要求优先权的官方费用的支付应在商标申请之日起30天内进行;
自商标申请提交之日起,最迟应在30天内将审查费支付证明通知OSIM;和
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回复官方通知由此OSIM调用与登记要求不依从,在30天内由于这种通知的日期的,并且该术语可以通过在申请者的请求30天延长。
此外,还引入了一系列新的程序期限,例如与商标异议有关的期限:
从通知商标申请人异议之日起两个月的期限,以便各方就异议程序达成友好解决;反对者和申请人之间可以共同商定的期限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三个月;和
OSIM被迫就异议程序做出决定的两个月截止日期(此期限自当事各方必须在异议程序中遵守的所有条款到期之日起)。
对在尼斯分类类别标题下指定商品和服务的注册商标提供扩展保护
根据第112号法律,可以将在尼斯分类类别标题的一般措词下指定商品和/或服务的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大,以涵盖相应类别字母列表中包括的其他商品和服务。
为了从这种扩展保护中受益,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注册商标的所有者,在尼斯分类的类别标题下使用一般措词,可以通过通知声明,他们在申请日的意图也是寻求保护。超出该类别标题的字面含义所涵盖的商品和服务。为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此类商品和服务应包含在与提交之日有效的尼斯分类版本相对应的类别标题的字母列表中。
此类通知需要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提交。除非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否则应将商标视为仅指定类别标题的字面意义所涵盖的那些商品和服务。
鉴于这一截止日期的重要性,我们建议注册商标所有者应使用尼斯分类的类别标题中的一般用语来标识那些指定商品和服务的商标。一旦确定了这些商标,其所有者就需要确定是否要扩展商标的保护,如上所述。
重要的是要强调这种商标保护扩展的重要性,因为它可以帮助减轻在第三方寻求撤销此类商品的商标的情况下失去对有关商品和服务使用商标的权利的风险。和由于不使用而产生的服务。
未按时缴纳注册证书费用的重罚
第112号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有义务在注册程序完成之日起30天内支付签发商标注册证书的费用。与以前的规定相比,该截止日期是一个新颖的规定,后者没有规定支付上述费用的期限。
此外,新法规对未遵守该期限的规定处以重罚。因此,如果在此期限内未支付费用,则应认为申请人放弃了商标注册。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第112号法律的过渡规定,此项费用的付款义务也适用于根据旧法规注册和注册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应在计算该30天期限之时提出问题。
一种情况是,OSIM将通知那些商标的所有人注册程序已经结束,在这种情况下,该期限应自商标所有人收到此类通知之日起生效。在另一方面,由于这些商标的所有者已经被通知与决定,确认准入的商标,由业主被要求缴纳费用的登记证和对登记注册的商标在商标注册,付款期限的开始日期可能是第112号法律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的日期。
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建议根据旧法规注册和注册的商标所有人在2020年8月13日之前支付注册证书颁发的费用。
针对侵犯商标所有者权利的法律救济的新规则
第112号法律引入了一系列有关侵权和撤销行为的修正案,以及OSIM前面针对商标撤销和撤销行为的替代管理程序。从而:
至于商标侵权诉讼,一个所有者的商标无权禁止使用以后注册的商标,除非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在绝对的和相对的驳回理由下,撤销诉讼可以在商标的保护期内随时提出,这与以前的立法不同,该立法规定了商标注册的时效期限为五年;和
有关人士可以选择在OSIM之前通过行政程序或在布加勒斯特法庭上通过法院程序提起商标撤销和撤销诉讼。必须在2023年1月14日之前通过关于在OSIM面前进行的有关取消和撤销行动的行政程序的规定。
结论
新的商标法有望提高现有或未来工业产权的保护水平。为了实现确保更快速,更高效的商标注册程序的目标,新法规引入了一系列更严格的截止日期,以履行对商标所有者的直接影响的特定义务。
鉴于需要快速做出反应以确保遵守新法规引入或修订的截止日期,因此,商标所有人对其(现有或正在注册中的)商标组合进行评估很重要,以便确定下一步的措施。采取措施确保其对上述商标的权利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