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在哈萨克斯坦驰名的商标
与普通商标注册相比,驰名商标的识别给商标所有人带来了某些优势。显着差异之一是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扩展到所有商品和服务。
法律规定了众所周知的商标识别程序,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需要五个工作日才能验证提交的申请和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在新闻通讯中发布有关收到的申请的信息。
?从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后,委员会将在两个月内审查该申请及其所附材料。
?通过商标的知名度决定或不予承认的决定,该决定自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送给所有人(商标持有人)。
受理该申请的授权机构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司法部上诉委员会。
驰名商标的识别申请应包含:
1)有关申请人的信息,表明居住地点或位置;
2)声称是驰名商标的商标或名称的图片;
3)申请人认为该商标被普遍知晓的日期;
4)根据申请人,该商标已经广为人知的商品(服务)清单。
该应用程序应随附以下文档:
1)确认驰名商标或名称的信息;
2)商标或名称的图像,格式为8x8厘米,一式五份;
3)在代表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的授权书副本;
4)确认为确认驰名商标而应缴纳国家费用的文件。
关于商标实际识别的信息,应由专门的独立组织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消费者调查中确认。调查应涵盖具有共和意义的城市,首都和至少五个具有区域意义的城市。一个地点的受访者总数应至少为100人。
驰名商标权由《国家商标注册簿》中的注册记录证明,并由《国家商标注册簿》中的摘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