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期间的商标放弃和可原谅的不使用
美国商标权取决于商标与品牌产品或服务的持续使用。停止使用时,权利可能会被放弃。由于响应COVID-19的国家命令,许多“非必要”业务关闭,商标使用可能会中断或完全停止,这可能会影响所有者的权利。
1.由于COVID-19而导致的业务关闭可能不会导致放弃商标权。
尽管在此期间关闭了许多“非必要”业务,但商标权可能不会被视为被放弃。当商标的使用被中止而无意恢复使用时,《商标法》将商标定义为“放弃”。可以根据特定情况推断出意图。但是,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是被放弃的表面证据。
在当前的COVID-19危机中,受疫情影响的许多企业由于国家命令而暂时关闭了大门,并没有自愿或永久关闭。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有意尽快恢复使用该商标,因此另一人可能难以成功证明商标所有人放弃了其权利。
对于企业主来说,这是个好消息。企业应尽可能向公众表明该企业是暂时关闭的,该企业将在允许的范围内尽快恢复营业。如果可能的话,企业还应该在允许的情况下提供产品和服务,例如通过在线销售或虚拟技术。这些策略可以作为继续使用商标的宝贵证据。
2.在COVID-19期间进行的注册维护备案可能需要免责声明。
如果联邦商标注册在法定的维护申请期内,那么这个不使用的时期可能会使注册受到威胁。这些备案期在注册日期的第五至第六周年之间,以及自注册日期起每十年。
但是,《商标法》中有一项保护措施,所有者可以利用该保护措施避免取消注册。如果暂时中断了商标的使用,则该保护措施适用,这会使所有者由于超出所有者控制范围的情况或“被迫的外部原因”而无法提交适当的使用声明。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者可以提出可辩解的不使用声明。此类声明必须包括:
商标在商业中停止使用的日期;
预计将恢复使用的大概日期;
事实证明,与商品和/或服务相关的商标未使用是由于特殊情况造成的,该特殊情况可作为不使用的借口,而不是由于商标的有意放弃。
如果必须提出不使用声明,则应明确说明要求关闭“非必要”业务的州令以及美国前所未有的健康危机是不使用的唯一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