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舟”商标荣获中国驰名商标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发了《关于认定“一舟”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文件,认定浙江一舟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舟”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这是继2011年公司“SHIP”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后,公司的商标又一次被成功认定,此次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国家对一舟股份品牌建设工作的再次肯定及认可。
据悉,“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即具有相当规模或销售量、商品市场占有率高、产品销售范围广,以及商标使用时间长、服务质量好、企业知名度及企业信誉度得到社会公众肯定的注册商标。中国从1985年加入《巴黎公约》后,开始对商标进行评定,由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国内外相关公众对商标的知晓程度、使用的持续时间、商标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所作出的权威认定。
一直以来,一舟股份致力于提升民族品牌的内涵,以民族品牌的繁荣作为公司发展的源动力。经过多年发展在品牌影响力、行业地位等方面取得了领先优势。此次驰名商标的成功认定,不仅有利于加强一舟股份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彰显了“SHIP一舟”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为“SHIP一舟”走向世界奠定坚实基础,打造百年一舟常青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