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水母网消息,从烟台市农业局了解到,为促进烟台大樱桃产业品牌建设,整合品牌资源,做大做强“烟台大樱桃”品牌群体,“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评选活动即日起开始申报。本次活动由烟台市农业局、烟台市大樱桃协会主办,烟台市辖区内拥有并使用注册商标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均可参评。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二)产品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三)产品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
(四)产品有自己的标识;
(五)产品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
(六)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之一,并在有效期内的,优先推荐。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3年内,所报产品在县及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有不合格记录的。
2.近3年内,申报主体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有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生长调节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范围,以及使用农业投入品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记录的。
3.近3年内,申报主体有涉税违法行为或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申报材料
1.《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申报表》;
2.法人登记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产品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
4.体现产品特征及生产基地、加工场景等彩色图片;
5.产品市场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如登记证书、获奖证明、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评选认定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本着自愿的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提报申报材料。
(二)县级推荐: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合格的于6月20日之前推荐上报市农业局产业化科。
(三)专家初评:市农业局6月25日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初选出20个品牌。
(四)展示投票:对初选出的品牌及品牌主体,以“申报主体简介+产品品牌”的形式在活动官网和市内各主要媒体、网站及烟台农业官方微博、微信进行展示,并接受投票,时间为期20天;同时委托中介机构对有关指标进行专业测评。
(五)专家评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中介机构测评结果和消费者投票结果,进行综合评分、认定。
(六)颁证授牌:对认定的“烟台大樱桃十大品牌”,由烟台市农业局、烟台市大樱桃协会联合颁证授牌,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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