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起源于陶器符号
商标最早起源于史前陶器上的刻划符号。人们在商品上使用特定的符号标记已有漫长的历史,而要追溯人类使用标记的则要上溯到新石器时代。从考古发掘资料看,新石器时期的大多数文化遗迹里都出土了此类带有标记符号的陶片和陶器,例如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红山文化等遗址都有出土,距今已有几千年。虽然至今这些陶器上的刻画符号未能完全阐释其意义,但是毋庸置疑它们都是文字起源的基础,也就是原始的文字符号。
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完全明确陶器上的刻画在新石器陶器上的符号的意义,但是春秋时期“物勒工名”则是真正意义上的原始商标,《礼记·月令》中记载,孟冬之月,“命工师效工,……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行其罪,以穷其情”。这种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而把制作者或监造者的姓名刻画与器物之上的形式,虽然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标,但可以肯定的是它是商标的雏形。如景德镇湖田窑出土的一件青釉碗底残片,外底刻写:“迪功郎浮梁县丞臣张昂措置监造”(见图1)14个楷体字,笔画遒劲,刀法犀利。据考证,此铭文为北宋年间张昂担任浮梁县丞期间监造供瓷的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