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C拒绝注册商标“ XOXO”
欧盟总法院拒绝了“ XOXO”商标的注册,因为该商标不具有识别业务来源的功能,因为它仅具有促销意义:爱和感情。
在这种情况下T-十九分之五百零三,普通法院决定由全球品牌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起诉的决定上诉EUIPO大上诉委员会拒绝登记标志“XOXO”适用于香水和化妆品产品,珠宝首饰,纺织品和配件。
在这种情况下,普通法院分析了欧盟商标“ XOXO”是否受《欧盟商标条例》第7.1 b)条拒绝的绝对理由,即该商标是否没有任何独特性。为此,他们认为相关的公众是说英语的消费者(英国,马耳他和爱尔兰),其中年轻人和妇女给了“ XOXO”标志,表示拥抱和亲吻。非正式对话,表达爱与关怀。是否因为男人不那么爱恋而忽略了男人?多么偏见...
Global Brand Holding LLC在EGC的上诉中辩称,“ XOXO”标志具有足够的独特性,可以注册为商标,原因是:
只有一小部分相关的消费者将其用于拥抱和亲吻的意义,而对于其余的消费者则毫无意义。
它具有幻想的含义,因此具有内在的独特性。
还有其他商标注册,包括“ XOXO”标志,它们本身是包含该标志的先前商标的所有者。
普通法院驳回了这些论点,并确认,由广告口号组成的商标如果没有被相关公众视为仅仅是促销手段,就没有鲜明的特征。相反,如果消费者立即将其视为有关商品或服务的商业来源的标志,它将具有鲜明的特征。
普通法院认为,除了“ XOXO”一词在“城市词典”或“Internetslang”等字典中被定义为拥抱和亲吻外,它还被用作许多产品上的促销信息-珠宝或T恤-问候语卡片或情人节物品。因此,相关公众,年轻人和妇女的特定部分都可以识别它。
此外,该商标不包含使消费者能够将商标涵盖的商品与竞争对手的商品区分开的任何其他要素;而是缺乏创意的广告信息。另外,由于不需要履行商标功能,因此不需要相关公众的任何解释性努力。
因此,仅具有促销意义的标志并没有足够的固有独特性,无法在EUIPO之前注册为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