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起诉亚马逊,八年商标之困难解
来源:界面新闻
旷日持久的商标官司或影响了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再度因为商标纠纷引发关注。
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消息,近日,乔丹体育对亚马逊、酷买网等提起诉讼,其诉讼理由为亚马逊等在销售耐克“aj”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字样,侵害了乔丹公司就“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
据悉,今年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就乔丹体育与迈克尔·乔丹的长达8年的商标官司做出了判决:乔丹体育败诉,25类商标和图形被撤销,同时撤销了此案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
有业内人士认为,旷日持久的商标官司或影响了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
卖“aj”标“乔丹”侵权?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两件因销售“aj”球鞋但标注“乔丹”而引发的上诉案件。
乔丹体育认为,酷买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亚马逊卓越有限公司在天猫、亚马逊等渠道销售耐克公司旗下“aj”球鞋的过程中标注了“乔丹”字样,侵害了乔丹体育就“乔丹”系列商标享有的专用权。故请求法院判决两案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据悉,一审经审理认为涉案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乔丹体育全部诉讼请求。
乔丹体育不服,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二审中,乔丹体育主张,酷买网与亚马逊在销售“aj”球鞋的过程中使用“乔丹”字样的行为构成商标性使用,将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而酷买网与亚马逊则主张其在销售耐克“aj”球鞋时使用“乔丹”是基于“迈克尔·乔丹”姓名权的授权,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对于风靡世界的耐克“aj”(Air Jordan,中文名:飞人乔丹)系列球鞋,体育爱好者和潮流玩家多是如数家珍,它是美国耐克公司以NBA球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名称命名的系列球鞋。而位于福建的乔丹体育,在国内享有“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
中国乔丹败诉,8年商标之争拖累上市进程
实际上,乔丹体育与迈克尔·乔丹的“渊源”已久,双方的商标官司长达8年之久。
2012年2月23日,著名球星迈克尔·乔丹以侵犯姓名权为由对乔丹体育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乔丹体育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
但是法院一审和二审都不支持乔丹的上诉。此后,迈克尔·乔丹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今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美国AIR JORDAN品牌状告中国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案做出裁决,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应予撤销,乔丹体育公司第25类服装鞋帽袜等商品上的6020578号“乔丹+图形”商标被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这意味着,美国NBA球星迈克尔·乔丹历经八年终于胜诉。
不过,根据乔丹体育发布的公告来看,其注册超过5年的74件商标已经取得胜诉(包括常用的全部核心商标),只是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4件商标发回知识产权局商评委重新裁定,因此该判决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影响。
据公开资料,乔丹体育前身为福建晋江的一家国营日用品工厂,2000年6月份,原有的工厂改制变更为晋江市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同年9月更名为福建省乔丹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2002年4月,乔丹体育注册了包括“乔丹”、“QIAODAN”在内的多个商标。
2008至2010年,乔丹体育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1.58亿元、23.16亿元和29.27亿元。
2011年10月乔丹体育寻求上市,递交了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但此后一直没有进展。2020年6月12日,证券会发布最新版本的受理首发及发行正常排队企业信息,乔丹体育排在申请上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信息表的首位。
业内人士认为,长达八年之久的商标之争,牵扯了乔丹体育过多的精力,也影响了乔丹体育的上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