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渣渣辉不仅是商标局的事情
来源:红网
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江西贪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贪玩公司)因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被驳回一事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驳回贪玩公司诉讼请求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继续维持原判。
在一款网页游戏的广告中,演员张某因普通话不标准,自我介绍时所说的名字,被网友调侃是在说“渣渣辉”。这个词广为流传,成了一个网络流行词。
贪玩公司看到了“渣渣辉”的潜在影响力,于2018年4月24日申请注册“渣渣辉”商标,遭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后该公司提起诉讼。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害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驳回贪玩公司的诉求。随后,贪玩公司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渣渣辉”真的没有问题吗?显然不是。“渣”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具有“渣滓、碎屑”的含义,作为网络流行词,具有“差”“烂”的意思,含有贬低人格的含义。拒绝“渣渣辉”是个好的开始。对于有违社会伦理的,对于有违文明常识的,对于想哗众取宠博眼球、博出位的,就是要理直气壮地反对。
商标不仅是一个品牌的名称,其还具有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现实意义。然而,我们看到的是,由于对于商标注册的审核把关问题,一些哗众取宠的,一些有违伦理的,一些打擦边球的所谓商标横空出世了。比如,闹得很火的,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的“叫了个鸡”品牌,最终还是被社会叫停了,尽管目前在一些小县城,还有的地方悬挂着“叫了个鸡”的品牌店铺,但实际上生意少得可怜。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社会不认同“叫了个鸡”这样的庸俗名称。
商标局拒绝“渣渣辉”虽然惹了一身官司,却是值得的。一个方面提升了商标局的形象,一个方面起到了警示作用。当然,拒绝“渣渣辉”,不仅是商标局的事情,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即便,这类商标成为了漏网之鱼,消费者也应该主动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