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拟议的新知识产权法:可能的商标挑战
披露:关于此事的讨论仍在进行中,但由于墨西哥有关冠状病毒大流行的当前情况,实际变化已暂停,直到另行通知。由于在发生这种情况之前已对本文进行了删节,因此可能已发生了更改。
2019年11月14日,参议员Ernesto Perez Astorga提交了在墨西哥发布新工业产权法的倡议,这意味着1991年发布的现行法律将消失。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总经理Juan Lozano Tovar也提出了拟议的新法律。
在该倡议的一般规定中,知识经济,新技术,创新和全球化的重要性似乎是该新法律的重点;但是,我们知道,主要目标之一是同意美国,墨西哥和加拿大协议(USMCA)中包含的和解条款。
尽管一项新法律带来了普遍的恐惧,怀疑甚至激动,但在墨西哥,有关该法律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几个月。许多从业者,知识产权委员会,律师协会和协会的成员一直在直接向保持开放政策的参议员Ernesto Perez Astorga提出问题,疑虑和建议。
尽管这项“新法律”尚处于讨论阶段,但从业者还是对我们有些担心,特别是因为可能的影响不仅可能影响墨西哥的实践,而且可能给人们带来反响。或希望在墨西哥保护其专利和/或商标的国外公司。
拟议的新法律包括所有工业产权问题,即使许多事情与现行法律保持一致,但如果批准的话,可能会改变的事情清单太广泛了,因此我在此将仅关注与商标相关的问题,总结在新举措与提案中所提出的内容相同的情况下,个人认为新法律将进行的最相关的更改:
多类应用
当前的法律不允许多类申请;因此,申请人必须在每个类别中申请一个商标。对于国际注册,一旦申请人指定墨西哥,则将其分为国家申请(每类一个)。
推广的方式使申请人,特别是行业困惑,因为似乎一个申请的付款将涵盖所有指定类别,并且该申请的研究将作为一个摘要来减少时间,而实际上它将是完全相反。
该系统当前的工作方式使墨西哥商标局成为世界上最快的知识产权局之一,因为可以在3到5个月内(如果没有发出障碍的话)授予一个商标。墨西哥的多类别申请也不会为申请人节省金钱,因为仍然会为每个类别收取政府费用,这也意味着该申请的研究将与现在完全一样,甚至可能因为考官将不得不以结合的方式学习所有相关课程,所以时间更长。
审查申请和截止日期
提交申请后,会将其分配给审查员,审查员将首先进行正式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将确定申请是否满足所有正式要求,包括与商品或服务描述有关的任何事项。对于这种情况,查理的审查员最多有4个月的时间对任何手续提出正式诉讼。
正式审查结束且所有要求均已满足(如果有)后,主管审查员将再有3个月的时间进行实质审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以前注册了另一个容易混淆的相似商标,或者如果商标是基于描述性或缺乏独特性等绝对理由不可注册的,审查员将采取正式行动。
目前,对于上述每项考试,申请人都有2个月的时间提交答复,可以再延长2个月,因此,总计,申请人将有4个月的时间对在每个阶段的临时拒绝做出答复检查。
拟议的新法律表明,将只发出一项正式诉讼,因此,审查员将必须在4个月内进行正式和实质审查,并且仅发出一项正式诉讼。同样,令该提案感到震惊的是,提交答复的截止日期将恢复为仅两个月,不可延长;这意味着,不仅申请人将有当前一半的时间对一项临时驳回做出回应,而且意味着有一半的时间将不得不对有关正式和实质审查的可能问题做出回应。
这种修改的目的是减少审查和授予的时间,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关注的是,即使为了缩短注册时间对申请人的最大利益,对商标申请的研究也不应与时间赛跑。在一段时间内,对商标的正确授予和避免匆忙同样重要,因为这也可能增加错误,错误或由于判决不同而授予的商标数量,这也可能增加无效诉讼的数量转化为申请人的额外费用。
此外,缩短的期限将主要影响海外申请人。我们作为从业者知道,有时在采取正式行动后获得如何进行操作的指示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大多数时候,我们是通过另一位代理或代表与必须联系实际申请人的代表进行联系,而这本身可能需要数周时间。
另一方面,如果必须提交原始文件,例如授权书,同意书或誓章(仅举几例),则最不可能超过2个月的最后期限是不够的。
反对派
墨西哥直到2016年8月才认识到该程序。最初被视为捍卫申请人权利的新选择,但是,由于墨西哥的程序未像其他国家那样执行,我们感到有些失望。例如,异议并未中止对申请书的研究,对被告没有约束力,这意味着他们不会被迫对异议作出回应。在这方面,墨西哥的异议制度不仅是简易程序,而且在执行申请审查时也不会强迫主管审查员考虑同样的程序。
换句话说,在过去的几年中,墨西哥的反对派制度更多地是由第三方发布的意见,而不是适当的程序,尽管在我们的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它仍然缺乏结构。
拟议中的针对异议的新法律提供了一些积极的方面,最终为该程序提供了需要更好地工作的结构。例如,现在异议将迫使申请人(被告)做出回应,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已放弃。
同样,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异议也没有中止申请的研究,而异议的期限是开放的,审查员也将必须进行并结束正式审查。尽管这似乎是合理的,但审查员将不得不在估计为一个月的时间内结束正式审查,以便有足够的时间来研究异议,对异议的答复以及实质性审查,因为如前所述,将发出一项临时拒绝。
拟议的新法律的另一个问题是,如果确实提出异议,审查员将不得不就该异议发布正式决定(即使被包括在现行法律中,在实践中,管理局也会不一致地发布正式决定)。
我们不确定这一正式决定将如何运作,但是根据我们与管理局和参与这项新法律的人们的讨论,如果异议成功,审查员和正式审查将被视为障碍。该商标反对的依据,以及来自实质审查的任何其他绝对和/或相对障碍。如果异议不成功,那么审查员将就异议向异议人做出正式决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它提出了反对者反驳正式决定并提起适当的行政诉讼的可能性,这将不得不中止对申请书的研究。拟议的新法律完全排除了这种可能的情况,这可能是与此处包含的更改最相关的问题之一。
部分不使用取消动作
这是商标方面最受认可的观点之一。在实践中,仍然有许多有效的商标注册涉及该类别的标题,因为多年来管理局一直认为,通过覆盖标题,这些注册可以保护该类别中列出的每一项产品或服务。
直到今天,尽管从2018年8月10日对《工业产权法》的最新修正案中,管理局坚持要求现在对商品和服务清单进行更具体的规定,但实际情况是仍然有许多有效的注册涵盖被视为新应用障碍的标题。
对于希望保护非常特定的产品或服务,但要面临涵盖该类标题的注册的申请人来说,以上内容构成了严重的障碍。但是,部分不使用的取消诉讼似乎是此问题的完美解决方案,因为这将允许申请人强迫被告(注册所有人)证明商标实际上是在使用产品或服务用于。结果,注册将受到限制,从而使商标更容易共存(如果实际上它们不覆盖重叠的商品或服务)。
尽管新法律的提案包括积极的变化,例如在与实践有关的过程中实施技术的使用,但不幸的是,上述要点以及许多其他方面都必须进行审查,因为这不能忘记其主要目的工业产权法的规定应为:保护创新者,创造者和知识产权持有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