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修改了因COVID-19肆虐而延迟的某些专利和商标事项的截止日期
如果由于COVID-19爆发而导致提交延迟,则在某些情况下及时提交回复的截止日期已延长至2020年6月1日。
修改后的时间延长可能会为解决某些问题提供更多的时间
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之间的原始截止日期可能有资格延长
《 CARES法》授权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临时修改法定期限,并且已经这样做。如果申请延迟是由于COVID-19相关情况,美国专利商标局已将对某些专利和商标事项的答复的截止日期更改为2020年6月1日。请求扩展的一方必须包含以下声明:
从业人员,申请人,专利所有人,请愿人,第三方请求者,发明人或与申请或收费相关的其他人个人受到COVID-19爆发的个人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关闭,现金流中断,交通不便文件或其他材料,旅行延误,个人或家庭疾病或类似情况,从而严重影响了及时归档或付款。
美国专利商标局现在提供一种提交该声明的表格。
该修订COVID-19扩展类似于之前的扩展,但规定2020年6月1,一个新的固定期限,以完成申请,而不是之前的滑动延长30天的窗口。在某些情况下,此修订的固定期限可能会比最早的原始提交期限增加更多时间。
例如,原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之前已延长了30天,至2020年4月30日。该截止日期现在已延长至2020年6月1日,为及时完成申报提供了32天。在另一种情况下,原先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29日,现已延长至5月29日,现在已延长为2020年6月1日-在这种情况下,仅提供了三天的时间即可及时完成申请。
如果需要在这段时间内超过期限的请愿,以恢复或恢复注册或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还将继续免收某些费用。如果COVID-19阻止或干扰了申请,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TTAB)也有权应要求延长期限。
除了现场面试,例如审查员访谈和TTAB程序外,USPTO继续对所有活动开放。轶事观察表明,USPTO审查员正在利用当前的远程工作时期来帮助促进某些申请津贴。
专利事宜延至2020年6月1日
如果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则以下专利事件将在2020年6月1日或之前提交,并附有必要的COVID-19声明:
答复小型或微型实体在预审过程中发布的Office通知
回复审查或专利发布过程中发出的Office通知或措施
发行费
上诉通知书
申诉摘要,回复摘要或申诉转发费用
要求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进行口头听证
对替代审查员回答的回应
响应或要求重新审理PTAB决定而重新启动起诉时的修正案,该决定被指定为包括新的驳回理由
小型或微型实体提交的维护费
根据37 CFR §41.52、37 CFR§41.125(c)或37 CFR§41.127(d)要求重审PTAB决定
首席法官的请愿书
在提交声明,由于COVID-19爆发而导致原本应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30日之间的申请被推迟后,PTAB还将提供30天的时间延长:
专利权人根据37 CFR§§42.107或42.207或任何相关的响应文件在审判中进行的初步响应。
对于COVID-19延迟提交的其他PTAB事务,可以要求延长时间。
商标事项延长至2020年6月1日
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以下商标事件,如果在2020年6月1日或之前提交,将被视为及时提交,并附有必要的COVID-19声明:
提起诉讼,包括上诉通知
使用说明或延长使用说明的时间
异议通知书或延长时间以提出异议通知书
根据第44(d)条或第67条提出的优先申请基础
根据第70(c)条将对美国的保护范围转换成美国申请
第8条声明
第9节续订
根据第71(a)条使用或可免予使用的誓章
如果COVID-19干扰了其他TTAB申请,则当事方可以酌情提出延期或重新开放的请求或动议。恢复已放弃的申请或恢复已取消或过期的注册的现有程序仍然存在,而美国专利商标局先前免收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