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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涉及大麻商标的兰纳姆法对州法律的优先管辖权
    随着大麻产品在越来越多的州成为合法产品,保护与这些产品相关的商标的商业利益日益增长。美国专利商标局以使用联邦政府的非法为由,一直拒绝为大多数基于大麻的产品注册商标。但是,大麻产品商标的州或普通法权利又如何呢?在最近的一项驳回简易判决的命令中,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的Kiva Health Brands,Inc.诉Kiva Brands,Inc.案。认为,根据联邦《兰纳姆(商标)法》,一方的州和普通法商标未在商标侵权诉讼中赋予商标优先权。

    背景

    原告Kiva Health Brands LLC(以下简称“ Kiva Health”)销售保健食品和食品补充剂。其首批KIVA品牌产品于2013年出售。其各种KIVA商标已于2014-16年获得联邦注册。

    被告Kiva Brands,Inc.(以下简称“ Kiva Brands”)是注入大麻的巧克力和糖果的领先提供商。通过其前任的关注,Kiva Brands于2010年在加利福尼亚州推出了KIVA和KIVA CONFECTIONS品牌,并将销售范围扩大到了大麻产品合法的其他州。Kiva Brands于2018年在加利福尼亚州注册了其商标。

    在了解了Kiva Brands使用KIVA商标的大约一年之后,Kiva Health提起了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声明性救济以及与之相关的国家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主张的诉讼。Kiva Brands提出了反诉。随后,当事方提出交叉动议以寻求初步禁令,法院于2019年9月6日裁定。

    PI裁决

    PI的裁决讨论了三个动议:(1)Kiva Health的初步禁令动议;(2)Kiva Health驳回Kiva Brands两项反诉的动议;(3)Kiva Brands的交叉禁制令,以作出初步禁令。

    所有这些文件中的关键问题是,Kiva Brands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大麻产品上无可争议地在先使用KIVA商标,是否赋予了该商标在先权利。法院指出:“在此方面,商标权很少,因为根据州和联邦法律,当产品的合法性有所不同时,会发生什么,但有哪种权力有利于Kiva Health。”否则,“将政府置于“异常位置”,即基于卖方违反政府自身法律采取的行动,将商标保护的利益扩展到卖方,”,引用了CriAgri,Inc.诉USANA Health SCIS。,INC。,474 F.3d 626,630(9个巡回2007)。

    但是,由于Kiva Health在诉讼程序的那个阶段还没有显示出商标混淆的可能性,因此其关于初步禁令的动议被拒绝。

    简易判决令

    与发现前移双方,之后Kiva的健康移动对部分简易判决,除其他外,Kiva的品牌先用防守的问题。正如法院指出的那样,法院在初步禁令阶段曾处理过类似的论点。“尽管非法首次使用提出了一个相对新颖的法律问题,但至少是一个纯粹的法律问题。

    正如法院指出的那样,要注册商标,申请人必须证明商标已在商业中使用,并且权威机构认为,在商业中使用意味着“合法使用”。美国专利商标局通常会拒绝其使用违反联邦法律的产品的商标注册。审计委员会解释说,即使根据州法律该商品是合法的,但“与根据联邦法律为非法的联邦注册问题无关”。

    Kiva Brands法院裁定,合法使用的要求也适用于高级用户声明以及撤销注册商标的请愿书。在这里,Kiva Brands的产品全部注入了大麻,尽管在加利福尼亚合法,但根据联邦法律仍然是非法的。

    法院考虑并驳回了Kiva Brands关于Kiva Health商标不取代根据州法律获得的有效普通法权利的论点。尽管Kiva Brands仅对其KIVA商标主张其在加利福尼亚州的普通法权利,但它是对联邦商标主张的抗辩。正如法院在其先前的初步禁令中所写的那样,它不愿意根据卖方违反联邦法律采取的行动,将《兰纳姆法》案中商标保护的利益扩展到卖方。

    基瓦·布兰德斯(Kiva Brands)进一步辩称,《兰纳姆法案》(Lanham Act)提供了“在先使用”抗辩。《兰纳姆法》第1065条明确规定,如果“使用在主簿上注册的商标侵犯了根据任何州法律获得的有效权利”,则当事方可以请求撤销商标。但是,法院指出,第1065条涉及某些商标的不可争议性。这些当事方之间的争端不涉及不可争议的问题。

    更重要的是,基瓦·布兰德斯(Kiva Brands)辩称,并且法院同意,《兰纳姆法案》没有广泛的先发制人的影响。法院承认,第九巡回法院的法律是,《兰纳姆法》不取代商标法领域,联邦和州的商标法和不正当竞争法可以共存和合作而不会发生冲突。但是,法院认为,这意味着如果州法律为商标所有者提供比《兰纳姆法》更大的保护,则该州法律可以适用。

    因此,法院裁定“ [b]因为允许Kiva Brands在KIVA商标中拥有普通法权利的州法律将侵犯Kiva Health的联邦商标权(因此,允许混淆的商标运营,并且'侵犯了专有使用权的保证(授予联邦商标持有人),《兰纳姆法》优先于该州法律。”Kiva Brands不能是KIVA标志的高级用户。

    因此,法院对Kiva Health的在先使用抗辩做出了简易判决。

    法院承认,其裁决将给“大麻产业带来巨大的,可能是无法克服的问题。”大麻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在确保其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商标权方面受到严峻挑战,其商标很容易从一个州侵犯到另一个州。此外,对于大麻生产者来说,在合法的每个州获得许可并提供产品并不是特别可行或经济。即使仅基于州商标注册或普通法,承认全国性商标优先权对于确保生产者和销售者对其商标和业务的投资通常也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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