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三七摘得多块“国字”招牌
来源:浔阳晚报
近年来,文山州举全州之力成功申报了多块三七“国字”招牌,让文山三七正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成功申报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文山三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2002年11月8日获准实施,2005年更名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志着文山三七获得了按照国际惯例进一步开拓国内外市场的“通行证”。
2013年,文山三七被列为了“中国100个最具综合价值地理标志产品”,即中国100大地理标志产品;文山三七在100大地理标志产品中位居第11位,在其中又位列中药材类最具综合价值地理标志产品第1位。
根据国家《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要求,结合三七种植情况研究制定了《文山三七》质量标准,并于2003年9月1日申报成为国家标准正式获准颁布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中药材国家级质量标准,对规范三七种植、加工、流通和提升文山三七品牌信誉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
成功开展文山三七GAP基地试验示范及认证推广,并于2004年3月16日获准并公告,这是国家第一批、云南第一个通过国家中药材GAP认证的中药材品种,这对提高文山三七原料质量,打造文山三七原料品牌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文山三七”证明商标并获准注册,这是文山州也是云南省第一个获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011年5月27日,“文山三七”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在努力打造“国家”金字招牌的同时,文山州还积极为三七产业立法。2009年3月27日,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为单一中药材品种制定的《条例》,与之相配套的《〈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也于2009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条例》和《细则》的颁布实施,使三七产业开发工作迈入了法制化轨道。2017年,《中医药—三七种子种苗》和《中医药—三七根及根茎》2项道地药材被申报为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