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或艺术品
新的《 2019年商标法》(“ TMA 2019”)于2019年12月27日生效。各种变化标志着其在马来西亚商标领域的首次亮相。除其他外,它扩大了商标侵权的范围,缩小了优先日期的搜索范围,并试图规范不同法定知识产权之间的竞争权,例如远房兄弟,版权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在Hakubaku Co. Ltd.诉Asiamega Food Manufacturers Sdn。Bhd。的日本谷物案中,权利之间的至高无上的斗争已成为标志。Bhd。[2018] MLJU1820。此处商标之间的冲突在先使用而建立的注册或普通法引起的权利与相同商标的版权拥有权有关。要阅读我们对白马案的评论,请参阅:
在第24条第(4)款中,以除普通法规定的假冒权以外的其他在先优先权为优先的难以理解的规定包含在新的相对拒绝理由中。引入第24(4)条是拒绝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之一,因为根据任何保护未注册商标或其他在贸易过程中使用的标志的法律规定,该商标在马来西亚被禁止使用假冒或凭借较早的权利(例如,版权法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的权利)的权利。本规定旨在澄清相对于商标具有优先权的其他知识产权由注册人主张的权利。本质上,如果在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下都禁止使用商标,则它试图禁止商标注册并作为无效的理由,一种是根据任何保护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的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的法律规则进行的贸易,包括根据冒充法,以及另一种由于较早商标而享有的较早权利,例如版权法或工业品外观设计法。《 TMA 2019》第24(4)条明确承认,除了普通法下的未注册商标权利外,还存在其他类型的IP权利,这可能会阻止商标注册。
在白马市,法院认定原告是“ HAKUBAKU&device”商标的第一用户或习惯法所有人,因为在被告商标注册之前,它是实际使用的。原告还成功建立了三个“ HAKUBAKU&device”变体商标的版权所有权。根据第24(4)条进行审查后,根据新法案,被告的商标将根据第24(4)条中的较早权利而继续无效,即原告是该商标和版权的第一位使用者和普通法所有人1987年《版权法》的所有者。这里没有明显的不和谐之处。
但是,TMA 2019似乎并没有调和法院的裁定,即裁定被告面对被告犯下了假冒侵权和侵犯版权的侵权行为,可能无法消除被告的商标是第一用户或普通法所有人,因为被告对商标的使用基于其注册权。由于该发现的第一部分与长期的判例法不符,新法案明确承认根据普通法获得的第一用户的权利优先于商标,从而减轻了这种影响。注册权。但是,这种普通法权利是否也将优先于竞争版权主张而尚待观察。一种解决方案可能是采用诚实的并发用户机制,以确认只要没有恶意或违法行为,权利就处于平等地位。在此之前,平方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