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正式签署茅台在列
来源:中国经营报社
9月14日,中欧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以下简称《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协定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共有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纳入,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其中,茅台酒(贵州茅台酒)入列首批中国100个地理标志品牌产品名单。
在此次达成的《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中,中欧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将分为两批开始生效——第一批双方各100个地理标志于2021年初生效,生效4年后再新增保护双方各175个地理标志。什么是“地理标志”?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地理标志(Geographical indication)是指在具有特定地理来源、并因该来源而拥有某些品质或声誉的产品上使用的一种标志,有时也被称为“地理标识”。
换句话说,“地理标志”强调的是产品的“原产地”,即认为产品的质量、特性或声誉与其生产的地理位置有关,因此对地方特色产品以产地命名的方式进行保护和控制。这种基于原产地的命名保护最初起源于20世纪早期法国的葡萄酒酿造业,后来逐渐成为一种与地理标志相关的产权保护制度,为世界各国所认可。
在这种地理标识制度下,生产者可以保护本地的竞争力,提升商品的质量和信誉,也使消费者免受假冒伪劣坑害。另外不同于普通商标,地理标志不能转让或许可给该地区以外的人或未被授权的生产商。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有何好处?
首先,《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有效阻止假冒地理标志的产品,为中国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根据《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这有利于我国产品出口并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对打开欧盟市场有重大的意义。
就茅台而言,根据地理标志的定义和适用对象,使用地理坐标将更有利于保护“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产品品牌,为有效阻止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也为保护茅台酒酿造工艺、传承和弘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作出贡献。《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有何意义?
地理标志是表明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中欧双方历史悠久,地理标志产品丰富,签署双边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对双方意义重大。《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共历时8年,于2019年底,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
有评论指出,该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双边协定,也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接下来,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协定的生效程序,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不久后,在中国可以吃到欧洲特产的放心食品,同样,在欧洲也可以享用原汁原味的中国地方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