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的两项IP裁决具有广泛的后果
过去一周,美国最高法院发布了两项重要的知识产权裁决。可以自相矛盾地将它们总结为没有开创性的,但却具有深远影响的决策。
商标。上周五,最高法院在Romag Fasteners,Inc.诉Fossil Group,Inc.案,第18-1233号案件中裁定,故意并非总是向成功的商标原告授予利润的先决条件。在那种情况下,Romag要求Fossil赔偿损失,因为Fossil使用中国制造Fossil手袋的工厂使用的假冒“ Romag”扣件获利。在商标案件中寻求和批准的最常见的救济是禁令救济,即要求被告停止其对原告商标的侵权使用的命令。但是,根据许多因素,《兰纳姆法案》为成功商标提供了其他形式的救济原告,包括赔偿金,律师费,法定赔偿金,三倍赔偿金和利润损失。最高法院面临的问题涉及非法所得的赔偿,以及必须确立何种不当行为才能使原告有权获得利润赔偿。戈罗奇法官(Norsuch Gorsuch)为多数人撰写文章,描述了非法所得或“获利奖”,这是被告“必须移交其通过商标获得的利润”的要求违反。”法院裁定,《兰纳姆法》并未在立法机关确定必须确立故意的条款中保持沉默,因此如果未对违反第1125(a)节规定的损害赔偿做出具体说明,则化石集团无法``构想''这样的要求(确定商标虚假或误导性使用的诉讼因由)。法院说,将成文法中不存在的字眼读进去是“有一种诱惑,即当国会(如此处)在同一法规条文中将有争议的用语包括进去时,我们会加倍注意避免这种诱惑。”法院的裁决将在包括第二和第九在内的一些巡回法院中对判例和惯例产生最大的影响,在第二巡回法院和第九巡回法院中,在允许获利奖励之前,必须先确定是否故意。然而,它不应改变对《兰纳姆法》案件在这些巡回法院或其他地方的案情和潜在损害的实质性评估。法院反复表示,尽管故意并非获利裁决的先决条件,但“商标被告的精神状态是确定获利裁决是否适当的重要考虑因素。”
版权。本周一,最高法院对佐治亚州是否有权为注解的佐治亚州法规获得版权保护的问题回答“否”。在佐治亚州诉Public.Resources.Org,Inc法院在第18-1150号案件中确认了第十一巡回法院的裁决,即乔治亚州无法阻止Public.Resources.Org,Inc.将带有注释的佐治亚州法典公开提供给公众免费使用,并可以在多个网站上下载。法院依赖于一个长期的先例,即政府法令学说,该学说认为,公职人员不能成为其在执行公务期间创作的作品的作者。因为版权是对“原创作品”的保护授予(17 USC 102(a)),并且政府官员不能是他们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创作的作品的“作者”,所以该作品不受版权保护。版权。该学说首先被用于发现法官不能对他们发表的观点主张版权。法院指出,该原则同样适用于立法者的工作,并且特别适用于有争议的注释,因为注释是在立法机构资助的委员会的指导下创建的,并且主要由立法者组成。如第十一巡回法庭906 F.3d 1229,1239(2018)所述,在民主国家中,“人民”是法律的“建设性作者”,而法官和立法者仅是“草拟员”。尽管法院将这一决定描述为“一条明确的道路”……。“而且我们已经在这样做了”,许多州的行动都违背了这一先例。这些州一直在将其立法机关的工作成果视作受版权保护的对象。他们将不得不更改与报告服务或LexisNexis Group等发行商的协议,因为州不能再授予出版立法机构有关法规和解释的著作的专有权。法院认为,这种做法将司法和立法工作产品不当地置于“收费墙”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