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和执行外观设计权:英国
法律框架
有关的主要国家和国际立法如下:
1949年注册外观设计法(英国注册外观设计);
《 2006年注册外观设计规则》(有关英国注册外观设计申请和注册的规则);
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利法(英国未注册的设计权);
2014年知识产权法(关于英国注册外观设计和英国未注册外观设计权利的1988年版权,设计和专利法修正案);
2017年外观设计(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令(联合王国批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的实施);
《日内瓦文本》(1999年7月2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局进行外观设计注册的框架);
《海牙协定》 1999年文本和1960年文本共同规定;
有关外观设计法律保护的欧盟指令98/71(社区注册外观设计立法);
欧盟理事会关于共同体外观设计的条例6/2002(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规则)。
目前,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英国获得外观设计方面的保护:
英国注册外观设计–要求支付官方费用的垄断权;
共同体注册外观设计–涵盖欧洲联盟的垄断权,需要支付官方费用;
英国未注册的设计权–防止复制的自动权利;
未注册的社区外观设计权–防止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复制的自动权利;
版权–防止复制版权作品的自动权利;
注册的英国或欧盟商标–形状已包含在相关的英国和欧盟法律的“商标”定义中;
冒牌货–如果产品的形状(例如可口可乐沙漏瓶)具有足够的独特性并与特定公司相关联,则具有类似形状的竞争对手的产品可能会歪曲双方之间的联系,从而导致损害达到第一个产品及其生产者的声誉。在英国,根据假冒普通法,这可能是可行的。也许最著名的相关案件是Reckitt&Colman Ltd诉Borden Inc案,被称为“ JIF柠檬”案,该案与在类似柠檬的黄色塑料容器中出售的柠檬汁有关,并证实了对假冒产品的评估测试。
未注册的设计
未注册的设计权受英国和欧盟法律的保护,不受侵犯。作为未注册的权利,所涉及的保护通常仅限于防止复制。在英国立法中,“设计权”被定义为“商品整体或部分的形状或配置(内部或外部)”。
使用量不能确定是否存在侵权。关键问题在于,未注册外观设计权利的所有者能否证明它是所有者,并且在被指控的侵权者使用之前就已经创建了该外观设计。
适用于英国未注册外观设计权的主要除外情况如下:
如果版权在由外观设计权构成或包含外观设计的作品中存在,则在该作品中侵犯其版权的行为不构成对外观设计权的侵犯;
在英国未注册外观设计权利的最长保护期为15年的最后五年中,涉嫌侵权的人有权从外观设计权人那里获得许可;
与其他产品“必须匹配”或“必须匹配”的设计方面(例如,汽车备件)。
注册外观设计
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均可申请并拥有英国注册外观设计。基本要求是设计必须是新的并且具有个性。
新
如果存在已发布的外观设计(“可公开使用的外观设计”)与作为申请主题的外观设计基本相同,则该外观设计不是新的。
个性
“个人角色”的定义如下:“如果设计在知情用户身上产生的总体印象与在相关日期之前已向公众提供的任何外观设计在该用户身上产生的总体印象有所不同,则该外观设计具有个人特征。”
检查
与EUIPO中的注册外观设计申请一样,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不会对注册外观设计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可以注册一个新的,没有个性的外观设计。一旦注册,有必要申请外观设计无效声明。
UKIPO鼓励在线申请,并且最近在使用在线申请流程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实质性改进,并提供了激励措施。
在线应用程序最多可以包含12种常用电子格式的设计表示。这些表示可以是照片,线条图或计算机辅助设计表示。UKIPO强调,至关重要的是,这些表述必须清楚地代表设计的单一观点,而没有任何多余的内容。有关代表要求的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
多种设计应用
以同一申请人的名义提交多个外观设计申请是可能且普遍的。UKIPO最近修改了收费结构,以鼓励重复申请。当前的官方费用是:
一种设计50英镑;
多达10种设计,70英镑;
接下来的10个设计中的每一个另加20英镑,每个多重应用中最多50个设计。
假设没有官方反对,那么从申请到注册的时间可能只有几天。
可以以与EUIPO规定的方式类似的方式延期公布-最长12个月,并需支付额外的官方费用。
公约优先
作为UKIPO使其系统更加用户友好并减少延迟的计划的一部分,如果提交者在提交申请时可以确认英国申请所要求的外观设计,则不再需要提交优先权文件的认证副本。优先权和英国外观设计申请在所有方面都是相同的。或者,有一种纸质表格,申报人可以用来确认各个设计是否相同。
如果提交人无法确认,UKIPO将设置三个月的期限来提交优先权文件的认证副本。如果优先权文件不是英语,UKIPO也可以要求提供经过认证的翻译。
持续时间
从注册之日起,英国注册外观设计的注册期限为最初的五年。可以续签四个五年期,但需支付续签费,目前分别为70英镑,90英镑,110英镑和140英镑。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体系
2018年,联合王国批准了《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年)。结果,现在可以在根据《海牙协定》提交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中指定英国,并且英国个人,公司和在英国拥有“真实有效的商业机构”的人现在可以使用《海牙协定》获得在包括EUIPO在内的总共69个缔约方中注册了外观设计保护。
判例法
在广泛报道的PMS International Group Plc诉Magmatic Limited案中,Thomki儿童乘用手提箱制造商Magmatic起诉PMS侵犯了与手提箱有关的共同体注册设计。初审时,高等法院裁定支持Magmatic。PMS在上诉法院成功上诉,Magmatic向最高法院上诉。
2016年,最高法院的五名法官一致驳回了Magmatic的上诉。主要问题是,已注册外观设计的表示形式显示了灰色和黑色元素,最高法院裁定该元素表示对比色。因此,最高法院得出结论认为,注册外观设计的范围并不仅仅针对手提箱的形状,因此,PMS手提箱并未侵犯注册外观设计。法院承认,TRUNKI手提箱的想法“很聪明”,但也指出“设计权旨在保护设计而不是想法”。
当时,该案件的几份报告得出结论,Magmatic应该已经针对TRUNKI手提箱注册了更多的外观设计。但是,通常情况下,个人和公司在其业务的早期阶段就没有足够的资源来这样做。
在较早但同样众所周知的案件中,宝洁公司诉Reckitt Benckiser(UK)Ltd案,Procter&Gamble针对Reckitt Benckiser提起诉讼,要求Reckitt Benckiser的AIRWICK空气侵犯其共同体注册的FEBREZE空气清新剂形状的外观设计。清新剂。
2006年,高等法院一审判决该外观设计是有效的并受到侵权,但在2007年上诉时,上诉法院推翻了这一判决,认为该产品给知情用户带来了不同的总体印象,以下三个方面确定此因素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注册外观设计越新颖,总体印象就可能越有意义,并且存在不会产生不同总体印象的差异的余地就越大。
法院必须“戴上知情用户的眼镜”。
考虑到将要采用的普遍性水平,必须仔细和仔细地确定注册外观设计和所谓侵权的总体印象。
执法
在已注册外观设计的“垄断权”与未注册外观设计的“防止复制权”之间有明确的法律区别。
关于注册外观设计,垄断范围扩大到防止第三方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但要接受与外观设计和知情用户的总体印象有关的测试。
相反,未注册的设计权允许所有者通过使用该设计制作相同或基本相似的物品来防止复制。
可用的补救措施是损害赔偿,包括:
侵权人向所有人支付的财务款项;
交付侵权产品;
销毁侵权产品;
禁止将来侵权的禁令。
所有权变更和权利转让
可以分配或许可已注册的设计和未注册的设计权。也可以根据注册外观设计记录担保权益。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由转让人或代表转让人签名,否则注册外观设计的转让或许可或与之相关的担保均无效。记录要求提交当前没有任何官方费用的表格。
对于注册外观设计的转让,许可或担保权益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未记录许可证将意味着它对第三方获取注册外观设计的后续权益无效。
强烈建议记录转让,许可证或担保权益,以使获得有关权利的一方更容易执行其权利。
主要的相关权利是商标(注册和未注册)和版权。
商标
可以在英国注册三维商标。但是,除非商标是不寻常的,否则可能有必要通过证据表明它已通过使用获得了独特性,因此能够作为来源的标志。UKIPO可能有其他依据可以反对将形状注册为商标的申请,包括形状是否增加了实质性价值还是产品本身的形状。
使用中的形状标记也可能会受益于普通的假冒法则保护。
关于徽标的进一步重叠,因为可以将它们注册为外观设计或商标。
版权
根据版权法,可以保护设计的各个方面,包括表面装饰。由于版权是自动产生的,因此版权拥有者应承担最初的责任,以证明其是拥有者,并且版权存在的工作要早于涉嫌侵权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