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对“ EMMA WATSON”商标异议进行复审的情况介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号:[2014]第0000092218号)
争议商标“EMMA常胜”被申请注册,12月6日,2010年委托外国女演员“艾玛·沃特森”,对手(即在开曼群岛的公司)申请了反对这样的商标,理由是有争议的商标侵犯“ EMMA WATSON”的较早名称权。该商标局不支持反对派的地面。异议方随后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 TRAB”)提交了申请,要求其反对该商标。
支持审查针对上述商标的异议的申请的主要依据是,英国著名女演员“ EMMA WATSON”曾经在全球知名电影系列“ Harry Potter”中饰演。反对的商标是英国著名女演员全名的窃,因此侵犯了“ EMMA WATSON”这个名称的权利。
在复审过程中,反对者提交了由权利人“ EMMA WATSON”命名的授权书,“ EMMA WATSON”的简介,“ EMMA WATSON”代表BURBERRY服装使用的网页以及LANCOME广告,一些中国时尚杂志封面上的“ EMMA WATSON”照片,以及这些时尚杂志上的主题介绍。
最近,TRAB裁定并支持反对者的主张,认为“ EMMA WATSON”是著名女演员,而举世闻名的服装品牌BURBERRY的代言人则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异议商标中的单词与名称“ EMMA WATSON”完全相同,从而使相关消费者更容易将异议商标与“ EMMA WATSON”相关联;被申请人针对在服装和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异议商标进行注册的目的是不当使用“ EMMA WATSON”这个名称来牟利,因此很可能会损害“ EMMA WATSON”这个名称的权利,并且构成了商标第三十二条所指情况损害另一方现有优先权(名称权)的法律。
首先,有争议的商标和先前的名称权利所有人“ EMMA WATSON”完全相同。其次,商评委认为,由于相关消费者很容易将有争议的商标与“ EMMA WATSON”相关联,因此可能会损害“ EMMA WATSON”的名称权。实际上,如果没有“ EMMA WATSON”已成为名人,并且这种名人效应可能产生商业利益和广告价值,就无法确定这种损害。一旦消费者将有争议的商标与电影明星“ EMMA WATSON”联系起来,它将把其应属于“ EMMA WATSON”并附加在“ EMMA WATSON”名称上的商业价值转移给相对的商标所有者,这直接损害了“ EMMA WATSON”这个名称的权利。
(2)上述案件考虑了“商标审查和裁决标准”中规定的“识别商标侵权中的其他因素”
首先,在TRAB的裁决中,“ EMMA WATSON”以明确的术语被确定为著名女演员的名字,也是世界著名服装品牌BURBERRY的代言人,并且该女演员享有一定的声誉。人气。实际上,正是由于“ EMMA WATSON”的良好声誉,才满足了侵犯“ EMMA WATSON”名称权的重要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对手提交的证据很少但非常重要-关于“ EMMA WATSON”的信息出现在知名杂志上,并为世界顶级品牌说话。如我们所见,在评判“名人”的“受欢迎程度”时,商评委看重这些“名人”的材料是真正的“重量级”和“熟悉公众”。
第二,商评委提供的第二个要考虑的因素,即“在商标注册申请中使用公众人物的姓名,或者在已知的情况下,将他人的姓名申请作为商标注册的商标”。损害他人权利的目的,应确定为侵犯他人的名称权”,实际上是确定有争议的商标所有人的主观恶意。在这种情况下,商评委明确指出:“被申请人旨在通过注册相反的商标而从'EMMA WATSON'名称中获得不当的利益用于服装和其他商品。”那是对受访者主观恶意的推断,这是“ EMMA WATSON”的高声誉所不可或缺的。此人越有名,被告越有可能知道这样的名人,并且恶意地挪用该名人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