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自2019年1月14日起商标法的重要变化
自2019年1月14日起,德国商标法将进行几项重大修改。最重要的变化尤其涉及新的商标形式,异议,保护期限以及许可。
1.新商标形式和证明商标
到目前为止,商标必须以图形方式显示。将来,将考虑在电子注册簿中显示商标的技术可能性,因此仅需清楚,明确地识别商标即可。因此,将来使用通用音频和图像文件格式的声音商标,多媒体商标或全息图也可以在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上注册为商标。在许多情况下,这使注册这些类型的商标变得更加容易。
认证标志也是新的。该标记旨在表明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其他属性。因此,证明商标的主要目的不是指出商标所有者。相反,认证标志的目的是将特定商品和服务与没有保证产品属性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
2.异议程序
到目前为止,只能基于一项较旧的权利提出反对德国商标申请的异议。将来,多个商标或其他标志的所有者有可能通过对第三方商标申请的单一反对来主张这些优先权。
此外,正在提出反对的其他理由。反对商标申请的异议也可能基于地理原产地标记和受保护的原产地标记。
3.申请过程中第三方的意见
现在,第三方有可能通过绝对拒绝的理由向DPMA提交书面申请阻止注册申请。这样,来自专家和语言特征的技术信息可以在此阶段进入申请程序。但是,第三方不会成为诉讼的当事方。
4.记录许可的可能性以及许可或出售商标的意愿
一个新功能是可以通过提出要收费的请求,将有关许可的信息记录在商标注册簿中。此外,将来商标所有人可以免费且无义务记录其愿意出售或许可其商标的信息。
5.保护期限和续展
从2019年1月14日起对所有商标的保护期将在商标提出的当月月底结束后的十年内不再终止,而是在申请之日后十年内终止。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保护权暂时仍在相应月底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