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所有者可以在商标信息交换所中保护新域名的商标
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进行的新通用顶级域名(gTLD)扩展最近实施了商标信息交换所(“信息交换所”),以保护品牌所有者的商标。扩张中的权利。信息交换所将作为中央注册中心,用于验证联系信息并验证商标所有权。它将信息存储在一个数据库中,出售域名的1400多个顶级域名(gTLD)注册服务商可以访问该数据库。但是,它不会确定包含他人商标的域名的实质性权利或实质性权利的范围或所有权。代表.bank,.statefarm和.newyork等顶级域名的注册管理机构(运营商)进行的第一波注册服务商将向公众出售第二点域名,该域名位于圆点左侧,例如农民自动保险,同盟银行和纽约奥尔巴尼。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原定于2013年4月23日开始,但已将启动推迟到一个不确定的日期。
顶级保护-点的权利
第一轮已经结束,商标所有人可以申请并运营一个以反映其商标的顶级域名命名的昂贵注册机构。此处列出了新的顶级域名的申请人列表以及基于合法权利的未决异议的状态。gTLD扩展中的顶级域名申请人如果没有及时提出异议,并且在争端解决过程中仍然存在,则将成为在互联网根级上运行的域名注册机构。以后的申请回合的日期尚未确定,但可能会在一两年内开始。
二级保护—点的左边
在这一点上,新通用顶级域名(gTLD)中商标所有人的关注是第二层的。风险是商标名称将由竞争者或盗版者以圆点左侧的字符进行注册,并被用于损害商标所有者。例如,域名“ www.apple.tablet”可以由海盗购买。
对于二级域名,ICANN已通过信息交换所建立了两种权利保护机制:(1)商标优先服务;(2)商标声明服务。
该商标日出服务给出了这是一个在信息交换机构注册的优先权注册二级域名商标权利人完全匹配,以在公众前的30天期间自己的商标可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的新注册表。为了参与商标日出服务,商标持有人必须在信息交换所中注册商标,并声明该商标正在使用中,并提供标明该用途的标本。
该商标理赔服务提供商标在商标信息交换与提交的申请注册二级域名反映了商标的精确匹配的通知注册商标持有人。单击此处查看通知的示例。该服务在允许公众在新注册管理机构中注册二级域时开始,并持续60天。
可以在票据交换所中注册什么商标
在支付的费用,一个商标可以在信息中心是一个注册注册商标的国家或地区注册,法院验证的商标或在任何国家根据法律或条约保护的标志。异议程序或已取消注册的商标不符合信息交换所的条件。商标被许可人以及所有者可以在商标信息交换所中放置商标。
如果以前由于第三方滥用而使这些变体成为成功的诉讼或UDRP仲裁的对象,品牌所有者现在将能够在商标信息交换所中注册多达50个商标的变体。如果商标包含设计元素,则该词必须是“主要”字样,并且很容易与设计分开。包含点(“。”)的商标不符合条件。带有不能在域名中使用的字符的商标(例如“&”)必须以修改后的形式注册(并且如果注册了多个修改后的形式,则每笔将单独注册,需全额支付)。普通法标记和国家注册不符合进入交换所的资格。
票据交换所只是数据存储库。来自许多司法管辖区的商标可以在信息交换所中共存。资料交换所流程旨在确认数据的有效性,而不是确定特定方所拥有权利的实质或范围。
在票据交换所中注册的其他好处
信息交换所为已在其交换所中注册商标的商标所有者简化了阻止二级域名的过程。商标所有者在票据交换所中记录了其在商标中的注册权利后,每次商标所有者对尝试注册包含该商标的二级域名提出质疑时,都会使用该信息。它还将使新gTLD注册服务商可以轻松访问信息,以便更好地审查和评估商标所有者的主张。
哪些商标应在信息交换所中注册
在信息交换所提供的服务中,商标日出服务可能更有意义。由于商标申请服务的期限有限,我们预计域名抢注者将尝试分两次注册侵权域名。在新gTLD注册中心向公众开放后,域名抢注者进行的第一波尝试很可能会立即发生,而域名抢注者即将到期之后,域名抢注者的第二波尝试很可能会立即发生。 60天的商标声明服务。
通常,品牌所有者或品牌被许可人应考虑将其核心或主要品牌(即,出于“防御性”目的,它经常希望在新gTLD注册表中注册的那些商标)在交换所中进行记录。尤其是,出于防御目的或因为实际上确定在新gTLD中进行注册是有用的,通常会出于渴望加入商标日出服务的意愿而驱动提交商标。
但是,商标所有者不打算承担在适用的日出期内将其商标注册为多个顶级域名中的第二级域名所涉及的大量费用,不太可能从信息交换所中获得重大收益。大多数主要商标所有者仅将最重要的品牌作为目标,以便在使用最广泛的现有顶级域名中注册为二级域名。相对而言,很少有新的顶级域名可以实现商业成功。因此,我们希望大多数品牌所有者采用“等待观望”的方法来确定适用于新gTLD的保护级别,只有最著名的消费品牌的所有者才采用广泛的注册方法。
谁可以在商标所有者的信息交换所中注册商标
商标所有人可以直接在信息交换所注册,也可以通过“商标代理人”进行注册,这意味着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例如律师事务所)将充当商标所有者的中间人。
票据交换所不是用户友好的。必须手动输入每个商标注册的完整详细信息,包括商品和服务的完整描述(可能是每个类别的详细信息-信息交换所代表不确定上周的信息)。没有提供允许自动输入的界面(例如,从文件记录软件或电子表格中输入)。除非他们仅打算注册几个商标,否则这种困难似乎可能会促使品牌所有者使用商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