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收集:处理商标抢注的重要步骤
在本系列的第1部分中,我们讨论了在擅自占地者处理注册商标时在中国的典型行为。本系列文章的第2部分介绍了证据收集工作的关键部分,其中包括仔细研究众所周知的商标抢注和恶意行为,以及如何收集这些证据。
[R上使用的esearch商标是在一个重要商标案例
调查的目的商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是要找出应用历史,目前具体使用的商标的过程中行政程序的利益和权利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异议,复审关于商标排斥反应,3年不使用撤销和无效)或诉讼。这种搜查的目的是了解相关事实并收集证据,为权利人的权利保护行动做好准备。
有效的商标调查应该找到有用的事实,从而为案件带来突破并扭转局面。
HFG处理的以下案件旨在帮助说明和分析有关商标使用的证据收集的有效性。
案例一:调查发现,行政诉讼中有争议商标的申请人不再具有经营资格。
常州的一家木材公司(以下简称“第三方”)于2004年申请了商标X的注册,其商品名为“木材,胶合板等”。类下19.商标X是具有相同商标3类下Y(化妆品)由一家美国公司(以下简称“原告”),它进入中国市场早在1991年申请商标y为公认的好2011年被中国商标局(CTMO)认定为驰名商标。
这家美国公司对商标X提出异议和异议复审,但它的主张没有得到CTMO和中国的支持。
商标评审委员会(TRAB)。HFG被这家美国公司雇用来提起行政诉讼。
HFG进行了仔细分析并认为,本案的难点在于,原告需要提交证据以证明在2004年之前连续三年使用,以证明第3类商标Y已达到驰名地位。 2004年之前。原告还需要证明第3类化妆品和第19类木材产品之间存在关联,这是对商标Y进行跨境保护的依据。原告没有有充分的证据证明Y商标自2002年以来就已经广为人知。正是由于这种无法负担的证据,使原告在异议和异议复审期间失败了。
HFG在在线工商管理(AIC)数据库中搜索了第三方,发现拥有商标X营业执照的公司已于2006年3月3日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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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AIC系统显示第三方营业执照被取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工商银行可以因其非法经营,持续倒闭或未提交年度审计而取消其营业执照。被取消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开展业务。
同时,《商标授权与商标权利管理案件认定指南》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有争议商标的公司中止营业执照,但未执行注销手续的,有争议的商标不予核准。符合以下条件的,按照《商标法》第四条进行注册:”
作出行政裁决后,申请有争议商标的公司已被暂停营业执照三年以上;
没有证据表明有争议的商标已转让或许可给他人;
申请有争议商标的公司不参加商标审查期及以后的诉讼期,也不对公司或有争议商标作出解释或主张;
异议商标模仿或者复制该被引用商标,由该争议商标指定的商品与该被引用商标之间存在一定关系。
因此,HFG将相关事实纠正为目标公司和商标。
首先,我们对第三方进行了现场访问。发现第三方没有实际的业务运营,并且公司实体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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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中相关公司名单的照片
同时,内部文件的请求副本已提交并由HFG获得,并确认自2004年以来未提交任何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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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根据内部AIC检查获得的最后一次年度审核(2003年)
最后,HFG进行了进一步搜索,并确认没有反对商标被转让或许可的记录。
上述事实表明,使用有争议商标没有主观意图或客观条件。如果有争议的商标获得批准注册,它将处于闲置状态或所有权不明确,这是在浪费商标资源,违背了商标制度的目的。
可以看出,调查结果使案件的整体情况发生了变化,导致诉讼策略发生了重大变化。
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补充证据于2014年底提交;该案于2015年由法院审理。
在下一版中,我们将介绍另一个案例,HFG通过商标调查驳斥了第三方的借口并取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