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保障
除了健全的制度以外,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制度首先必须有人的保障。可以说,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相关制度的联合运用上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在国家产业决策层面、企业管理层面、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层面上严重缺乏能够掌握和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的人才。没有人才无从谈应对。所以在知识产权国家战略中,首要的战略应当是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与教育,包括应急人才的速成培训和长远发展的人才储备。
应急人才的培养对象,首先应当放在国家优先发展产业的高层经营管理和法务人员上,针对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挑战以及企业发展中知识产权预警对策进行强化培训;其次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可以处理WTO中的知识产权争端,对国际贸易中的法律纠纷能够给出最优化的解决方案;再次,对专利审查员、商标审查员、法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决策人员进行国际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的培训,让这些在知识产权保护一线最直接贯彻知识产权战略的工作人员领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主旨。
对于近期和长期的知识产权人才储备,应当在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知识产权课程①,未来的科技研究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及历史、文学、艺术、外语等其他专业的学生要在今后的研发、经营、创作中融人专利、商标、文化产业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大学期间接受专利知识是非常必要的。知识经济的确切说法应当是知识产权经济,知识本身并非全部可以进入市场,而知识产权完全可以参与经济活动带来利益,在全社会都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时,也需要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知识产权培养还有普及的任务,还应当在全社会范围内,在不同的年龄和群体中进行普及教育。
在国家战略高度上制定知识产权法律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对策,在一些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中培养一批“黄埔一期、二期”高级人才扩散到全社会的各个层面,从而带动全社会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的提高。在前年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11届年会上,来自全国100多所高校的代表联合向社会发出倡议,在高等院校中加强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顺应知识经济对高素质综合型人才的需求,希望这个倡议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和支持,以加快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进程。